看过何以笙箫默的,认为这本书怎么样,有何感想? 从看言情小说以来,一直最爱的还是《何以笙箫默》。 从首次看这本书,一直到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后来推荐给朋友看,各位考生再一起...
读后感
从看言情小说以来,一直最爱的还是《何以笙箫默》。
从首次看这本书,一直到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后来推荐给朋友看,各位考生再一起谈感想。
何以琛和赵默笙,这两个主人公的故事简单而又温馨,深深地打动着我。
可能因为自己也有一段年少时的爱恋,故此,对书中的不少情节很有共鸣。
“假设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产生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为了不愿意将就,何以琛等了7年,可以在这现实的社会中,又有哪些人能似何以琛一样守得住漫长寂寞。
看完这本书我就一直不停地问老公,假设大学毕业我们没能在一个城市工作,你也可以等我7年吗? 专一,深情的男人总是深深吸引着女人,我将这篇文章推荐给了我的同事,结果她说未来找老公就找何以琛那种的,呵呵,不清楚作者清楚自己的书变成了择偶指南有何感想。
寓意:
第一:暗示了男主角何以琛女主角赵默笙的名字,
第二:女主默笙的名字出自徐志摩的诗,在徐诗里笙箫代表离别的意思,就可以理解为为什么你要一声不吭的离开,照应了书中默笙离开七年的情节是以琛的沉痛的心声。
第三: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诗经中琴瑟代表美好的感情,意思为既然,这段美好的感情启动了,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要让这段感情结束呢,如此,何以笙箫默就代表着执着的等着,不让这段感情结束。
内容简述: 《何以笙箫默》讲述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爱恋。大学那段激情又懵懂的青春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彩的他为她停留驻足……
再序《何以》
我一直认为自己不会再为《何以》写什么东西了。自始至终认为,那时候的情绪不可复制,怕写出来会破坏曾经的感觉。或者又认为,他们的幸福已经可以预见了,作者又何必画蛇添足。 然而,本次再版,各位考生要番外的呼声实在太高,于是我说,我试试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这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却又不可言喻的美妙。 我又陷入了走着走着,就可以想起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状况,各自不同的他们的情景纷沓而来,甜蜜的,让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尔伤感的。计划之外的情节越写越多,本来不想写到孩子的,写到了。本来只想写幸福的情节的,却会忽然写到过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馆忍不住湿了眼睛时很不好意思,并非因为服务员走过好奇地看了我两眼,而是认为,都这么久了,我还会搞得这么投入,真是超级难为情。 明明说了再见,告别已久。明明我已经慢慢变老。 却这么轻易地被他们俘虏了。 我怎么会以为我再不会写出我心里的他们呢? 他们是以琛和默笙,是我根植于心底的最固执的愿望所化,不管时光如何冲刷,都不会改变。不管多久的久别,都不会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们又看到了。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清楚呢,缘分总是既然如此那,玄之又玄。 我还记得那是大学第三年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 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 我还记得上课时他们也不安分,持续性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可以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可以得到抒发后的平静。 一时间有部分恍然。 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 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 从写这篇文启动,到目前,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时间一样漫长了。 嗨,以琛默笙,又见上一面了。 不过又要再一次告别。 但是,我想,走着走着,在熙攘人群中,我们一定会再一次看到。
编辑推荐
假设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产生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何以笙箫默》是我喜欢的一篇文,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了解不觉就醉了。 -顾漫作品简介何以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那段激情又懵懂的青春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彩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然,出彩仍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启动,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 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假设世界上曾经有她产生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就如他自己所言:“假设这份等着有尽头,7年和7分钟又有哪些区别呢?” 写给乌龟漫(文/明晓溪) “曾经看到有一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故此,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顾漫,平日间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睡睡觉,写写小说,差不多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每天仅仅只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 平生胸无大志,只要能有一片龟瓦遮头,风雨不扰,安乐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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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时了。要清楚,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常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既然如此那,“漫”吗,假设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经常认为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超级难做到的,特别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箫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实话实说,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可以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更改斟酌,用心体会不一样表达方法的细微差别。例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假设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的时候,候我们笑她仔细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故此,《何以笙箫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更改和打磨,让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可能依然不会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没办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了解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一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故此,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仍然令人没办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启动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相互讲解了我和漫漫。 ,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很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目前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故此,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不少事情,“伪装”没办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上一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时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没办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启动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候光,让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部分温暖和阳光。 故此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担负下了这个序。有部分羞愧,自己是不擅长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相关或者无关,。但是可以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肯定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持续性的人,总会有各自不同的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常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需要在什么时候以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箫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清楚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这部电视剧给我个人代入感很强,感觉自己在读书大学时都拥有一部分这部电视剧里的一部分情节产生,下面我就来说说这部电视剧吧!
《何以笙箫默》故事实际上很简单,一段纯真的校园爱情,男女主人公在误会、仇恨和深爱中分开七年,最后修成正果。看似这剧情老套又狗血,但每个饱满的人物形象还是让这部剧蹭蹭的涨粉。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赵默笙刚入大学,拿着相机到处拍拍拍,无意间就偶遇了法律系的大才子何以琛。阳光正好,空气微甜,坐在树下的白衣少年也恰好产生。这是多少女孩子憧憬的初恋!这一眼,赵默笙一爱就是十几年。人但凡是爱了就变得勇敢起来。首次见上一面缠着何以琛做了一段长长的自我讲解,为了何以琛去蹭法律系的课,不怕任何情敌甚至不惧任何流言,在别人眼中女孩子倒追男神就是这般“死缠烂打”,用何以琛,来说就是“赵默笙,你羞不羞?”但我认为这是青春中的女孩子为心上人全部的勇敢和执着。初恋的美好、炽热的感情,大约是人这辈子后来几十年的光阴都换不回来的悸动和心跳。何以琛这个人物设定似乎满足了女生全部的幻想:江景房、宝马车、银行卡随便刷、没有难搞的公婆、分手七年洁身自好……那句“密码是你的生日”,不花钱还跟你急的样子实在撩起了万千少女心。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深情。这样美好的人物似乎注定要背上罪恶的事才可以隐藏在整体中,却又能一眼看出来爱的伟大。这段感情里,最难熬的人就是何以琛了吧。他成熟稳重又钟情,当自己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就与市长的女儿谈了恋爱,那种家庭当中经济上的落差让他自卑甚至无力,何况自己女朋友的父亲还是逼死双亲的仇人。爱上仇人的女儿,一往情深,无怨无悔,甚至愿意背负这一切换她的幸福快乐。他说:“他们给了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不是全部人都似何以琛,人的一生有哪些七年
我没看过小说,故此,不会目前原著党的的视角看问题,单单作为一名观众来说说这部电视剧。《何以笙箫默》讲述的是赵默笙和何以琛虽然也有误会但是,仍不改初心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就剧情来说我认为算是一部甜宠剧吧,虽然有的地方挺虐,特别是何以琛接受采访的原因是为了让赵默笙找到他,只是为了多年前告诉赵默笙找到他的方法,真的可谓是十分的痴情了。故事的剧情很丰满,各自不同的矛盾冲突也都表现得很到位,钟汉良和唐嫣的演技也都还可以,能表现出来角色的味道。服装背景音乐做的也都可以,不会让人有跳戏的感觉。总结历次经验来说吧,《何以笙箫默》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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