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119消防安全日的主题是什么? 往年119消防安全日的主题是“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消防月是每一年的11月,而且,每一年的11月9日定为消防宣传活动日,目标提醒人民和单位...
工作总结
往年119消防安全日的主题是“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消防月是每一年的11月,而且,每一年的11月9日定为消防宣传活动日,目标提醒人民和单位要做好有关的火灾防控工作,假设出现火灾联系火警电话号码,需迅速准确的搬出火灾地点位置、着火因素还有人员安全问题。
1992年,国家公安部发出公告,将每一年的11月9日定为消防宣传日,因为火灾多出现于东西混季节,制定消防宣传日,旨在为“119消防”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
国家今天(往年06-26)距离往年消防宣传日还有136天。
1992年,公安部发出公告,将每一年的11月9日定为“119消防宣传日”。开展这一活动的目标是因为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了搞好冬季防火工作,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拉开冬防序幕。"119消防宣传日"是指:集中不短的一个时期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定开展细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定开展细则
(1987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3月16日公安部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定》 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开展细则。
第二条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单位和个人都一定要遵循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定》和本开展细则,开展消防监督。除人民解放军各个相关机构、国有森林和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开展消防监督,公安机关予以协肋外,其余全部单位的消防工作都需要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 火 灾 预 防
第四条 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在规划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时,一定要依照相关消防法规,会同消防监督机构制定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入口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详细建设方案,并故将他纳人城市建设整体规划。
市级人民政府审核查验城市具体规划时,需要吸收消防监督机构参与。
第五条 城市整体规划审定批准后,公共消防设施由城建、公用、邮电等部门分别负责建设和维护,当地消防监督机构负责验收、使用。
第六条 市区公共消防设施不够或者不适应实质上需的,公安机关需要及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成城建、公用、邮电等相关部门作出技术改造或者改建、增建规划,加以处理。
第七条 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一定要贯彻相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单位和人员需要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其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负责审查核验,对不满足消防技术规范的工程设计,不能批准。
第八条 建设单位需要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相关防火的设计图纸和资料负责审查核验。
第九条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资独立经营的企业或从国外引进项目标工程设计,其防火要求一定要满足我们国内消防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依据国外或者港澳地区消防技术规范进行的工程设计,一定要将防火设计图纸并详细记录消防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送当地设计部门审查核验。
第十条 施工单位一定要根据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可以未经同意私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需要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满足防火设计要求的,待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后,才可以接收使用。
第十二条 在城区不准搭建易燃简易建筑。假设临时需搭建的,一定要事先报经当地城市建设部门审批,并需要在规定的限期内拆除。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在规划乡镇建设时,需要同时规划消防水源、消防通讯和消防入口通道。乡、村的生产、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需要满足相关农村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生产建筑构件、配件或新型建筑材料、防火涂料的单位,一定要根据国家标准对产品进行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等数据的测定,并将各自不同的测定的性能、数据写在产品说明书上,不然不准出厂。
第十五条 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一定要根据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产品进行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测定,并故将他数据和防火
,防爆、灭火,安全储运等须知写在产品说明书上,不然不准出厂。
第十六条 研制易燃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一定要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的详细办法,经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鉴定批准后,才可以交付生产。
第十七条 采取有火灾危险性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一定要根据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的详细办法,采用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不允许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一定要事先向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办理审 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真真切切保证安全。
第十九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实行防火责任制度,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定》、本开展细则和其他相关消防法规;
(二)组织开展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把消防工作列人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
(五)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六)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七)领导专职或者义务消防组织;
(八)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着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九)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肋调查火灾因素。
第二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定》、本开展细则和其他相关消防法规;
(二)督促街道、乡镇企业和专业户、个体工商户、经济联合体做好消防工作;详细指导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三)进行消防宣传,组织群众制定防火公约;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
(五)管理专职或者义务消防组织;
(六)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肋调查火灾因素。
第二十一条 礼堂、影剧院、俱乐部、文化宫、游乐场、体育馆、图书馆、展览馆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一定要做到,
(一)不准超越额定人员数量;
(二)安全出口处需要设置明显的标志,疏散入口通道一定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者增多座位;
(三)安装、使用电气设备一定要满足防火规定。临时增多电气设备,一定要采用对应措施,保证安全;
(四)严格控制明火、焰火、鞭炮的使用与燃放。确实需使用与燃放时,一定要采用保证安全的预防措施;
(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六)制定应急疏散方案;
(七)管理人员需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保证安全。
第二十二条 使用高层建筑的宾馆、饭店、医院还有其他单位,一定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保证完整好用;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提
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 城区人民防空地下工程和其他地下工程,平日间不可以用于生产、存放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利用人民防空地下工程和其他地下工程开设旅馆、招待所、商店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时、一定要满足地下工程的消防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举行物资交流、展销、集市贸易和焰火、灯火晚会的单位,在地址位置选择、亭棚搭设、电气线路架设、明火使用还有消防设施的配置等方面,需要满足消防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还有其他由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主管该项目的部门需要根据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农业收获期和冬、春季节还有重要节日,地方人民政府需要督促相关部门,组织针对力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个相关机构或其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对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相关人员,一定要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经相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考试合格后,才可以定岗位从事操作、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需要按照防火、灭火的需,配置对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 材、设备和设施,并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保养、维修
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拥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未经同意私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入口通道。
公用和城建等部门,在维修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还有停电、停水、切断通讯线路时,一定要事先公告当地消防监督机构。
第 三章 消防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城镇街道、林区居民点和易燃建筑密集的村寨,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组)。
第三十一条 义务消防队(组)需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练掌握并熟悉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式,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义务消防队(组)所需经费和队员的补贴,分别由各所在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十二条 火灾危险性很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中型以上企业事业单位,乡镇企业集中、易燃建筑密集的乡或镇,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还有起降大中型民航飞机的航站,需要按照需设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队可由一个单位建立,也可由哪些单位联合建立。
第三十三条 专职消防队需要建立教育训练和执勤备考制度。负责本单位、本地区的防火和灭火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开支。专职消防人员实行本单位工资和奖金制度,享受本单位生产职工同等保险福利待遇。专职消防队队员可实行合同制或轮换制。
第三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者撤销,专职消防队干部的配备和调离,需要征求当地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三十六条 公安消防队(站)的布局、建筑和技术装备一定要满足相关规定。不满足规定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政府责成城建、财政等相关部门作出规划,加以处理。
第四章 火 灾 扑 救
第三十七条 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拥有义务快速向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地址位置、单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一定要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不收取的费用用。
邮电部门需要优先传递火警、火灾信息,不可以延误。
第三十八条 起火单位或者地区要快速组织力量,扑救水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拥有义务支援灭火。
第三十九条 消防队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赶赴火场,组织扑救。
赶赴火场的消防队及其消防车、消防器材和装备,需铁路运输和轮渡时,铁路和航运部门需要优先免费抢运。
第四十条 参与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一定要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交通、港务监督、航行管制和治安管理人员需要负责维护规则和程序,疏散车辆、船舶、飞机、行人,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 当火灾蔓延,一定要拆除毗邻建(构)筑物才可以不要重要损失时,火场总指挥员有权决定拆除,并可命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址位置。
第四十二条 火车站、列车或者沿线的铁路单位出现火灾时,铁路部门一定要组织力量扑救火灾,调派机车供水灭火。必要时可向就近的消防队请求支援,被求援的消防队需要支援。
第四十三条 船舶、水上设施和海上石油钻井平台出现火灾时,海上安全指挥部一定要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必要时快速调派船、艇或者飞机参与灭火。
第四十四条 参与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出现火灾时,需要积极扑救,减少损失。对参与扑救火灾的外单位的专职、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
灭火剂和器材装备,还有对火灾因素进行技术鉴定的费用,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讣偿。末参与保险的,由起火单位负责补偿。
第四十五条 执行灭火任务的各自不同的消防车、消防艇免交养路、过桥、过隧道、泊岸等费用。
第四十六条 参与扑救火灾或者消防训练中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非国家职工
,其医疗、抚恤待遇,由起火单位或者所在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假设起
火单位对起火没有现责任的,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本次要求规定办理;在养伤这个时间段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由起火单位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生活保证。
对扑救火灾中牺牲的人员,按照《革命烈士褒扬规定》的相关规定,需要追觉得烈士的由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五章 消 防 监 督
第四十七条 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市、县公安局和分局设立的消防监督机构,分级负责消防监督工作。
铁路、交通、民航和林业公安机关设立的消防监督机构,分别负责铁路站区和铁路线的勘测设计、基建施工单位及列车,在我们国内沿海、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一切中外民用船舶和港口码头,飞机和机场还有林区的消防监督工作;业务上受当地政府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详细指导。
第四十八条 消防监督机构在组织防火检查时,相关单位需要派人参与。被检查单位需要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消防监督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都需要作出具体记录,存档备查。
第四十九条 消防监督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重要火险隐患,需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或者居民还有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发出《火险隐患整改公告书》,必要时可传唤相关人员,督促整改。被检查单位的防火负责人,需要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告知消防监督机构。《火险隐患整改公告书》的副本可按照需送当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被检查单位或者居民有不一样意见时,在接到《火险隐患整改公告书》那天起十日内,可提请上一级消防监督机构复查。
第五十条 消防监督机构发现随时有可能出现火灾危险的,有权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马上整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其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五十一条 消防监督机构需要督促各个主管部门、各个相关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办法和技术标准,并负责审核查验、监督实行。
第五十二条 消防监督机构需要监督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设计防火的相关规定,按照需和可能对建设工程的防火设计进行核验,检查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十三条 消防监督机构需要根据确定的城市规划方案,督促城建、公用等部门建设、改善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
第五十四条 消防监督机构要掌握并熟悉火灾情况,进行火灾统计,核定火灾损根据相关规定逐级上报。
人民解放军各个相关机构、国人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火灾统计,由各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负责,按年送公安部。
第五十五条 消防监督机构需要组织所属队伍的政治教育和业务训练;负责对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业务详细指导,督促健全规章制度,开展消防业务训练,组织联合演练,提升防火、灭火水平。
第五十六条 消防监督机构需要组织查明起火因素,作出技术鉴定。火灾因素查明后,需要按照事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依法对相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七条 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监督机构需要按照防火、灭火的需,制定科研规划,详细组织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鉴定和推广应用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第五十八条 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监督机构对申请生产、维修消防器材的企业的生产技术方面的硬性条件,需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条件的,需要责令限期改进,必要时责令停产、停业,并提请相关部门不发、吊销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五十九条 消防监督机构需要根据相关标准对消防器材、设备等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满足标准的,不淮出厂或者销售。
第六十条 建设单位需引进国外的消防器材、设备时,一定要事先故将他品种、规格、性能等相关资料送交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查核验同意。
第六十一条 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检验、争议仲裁检验、重点抽检和进出口消防产品的验证检验。
第六十二条 各级消防监督机构需要按照需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消防监督员。消防监督员由省、自治区所辖的市以上公安机关任命,并发给消防监督证。
第六十三条 消防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分管地区的单位,督促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二)进行消防宣传,督促消除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有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行为;
(三)详细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检查,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方案,并定期演练;
(四)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勘查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 奖 励 与 惩 罚
第六十四条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方罗列出来的先进过往经历之一的单位、集体,需要给予表彰、奖励: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者积极支援邻近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不要重要损失,有显著奉献的;
(三)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成绩显著的;
(四)在改善城乡消防设施方面有显著奉献的;
(五)有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奉献的。
第六十五条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方罗列出来的先进过往经历之一的个人,需要给予表彰、奖励:
(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与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二)模范遵循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过往经历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要火险隐患,不要火灾出现的;
(四)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五)对查明火灾因素有突出奉献的;
(六)对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或者技术革新有显著成绩的;
(七)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奉献的。
第六十六条 在消防工作中有奉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七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定》、本开展细则,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规定》规定,予以处罚外,有下方罗列出来的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者止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设计人员没有根据防火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或者施工人员不根据防火设计进行施工的;
(二)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三)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四)不按规定生产、销售消防器材、设备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可以按照本开展细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制定详细管理办法,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相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施行。
第六十九条 本开展细则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开展细则自公布那天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定开展细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定》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开展细则。
(1987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3月16日公安部公布)(编者注:该法规已被往年10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9号发布并施行的《国务院有关废止往年底之前公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宣布废止。说明:该细则已被1998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1998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代替)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开展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逐步递次推动打通消防生命入口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要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高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源处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入口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还有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往年底前,城乡重要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要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往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高程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往年底前,达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高。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往年至往年,火灾总量和亡人员数量量整体下降,很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达到根本好转并保持整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打通消防生命入口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区组织公共建筑还有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入口通道逐步一个个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保证消防车入口通道畅通。往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根据“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往年,制定开展“一城一策、一区一巢消防车入口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证。各地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有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1992年,公安部发出公告,将每一年的11月9日定为“119消防宣传日”。开展这一活动的目标是因为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了搞好冬季防火工作,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拉开冬防序幕。"119消防宣传日"是指:集中不短的一个时期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一心一意爱消防,久而久之家平安; 勿忘火警“”,患难时刻真朋友; 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 往年 年消防安全月主题_往年 消防安全月.消防常识永不忘,碰见火情不惊慌。
协力共建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将消防安全宣传落实到处处,校园、课堂等,大力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教育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青少年则是主题
11月是消防宣传月,往年消防宣传月主题是“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一、社区是我家,消防靠各位考生
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三、微微火光,摧毁家园;好好利用,照亮人生。
四、全民动员学消防,和谐社会奔小康
五、立足本岗,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拼搏与热血。
六、贼偷一半,火烧精光
七、学一分消防知识,多十分平安保证
八、消除火患是最好的防范
九、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十、防范火灾,人人有责,人人防火,户户安全
(一)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各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那天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备案(因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还是没有完善升级。
各重点单位应以纸质材料的形式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保证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实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需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平日维护保养,并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已超过一年未进行检测的单位可以在八月份前对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并每月向经开区消防大队报告备案。
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一定要具有对应等级的资质,依照签署的维护保养合同仔细履行义务,担负对应责任,保证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自签署维护保养合同那天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三)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需要根据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用真真切切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
及时在内容框中填写自我评估考评表,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那天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往年11月是我们国内第31届“119消防宣传月”,主题是“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重于泰山,特别要注意关注消防,平安你我!火灾预防人人有责。119消防宣传日是指:集中不短的一个时期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以上就是本文往年119消防安全日的主题是什么,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是每年的几月几日的全部内容,关注博宇考试网了解更多关于文往年119消防安全日的主题是什么,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是每年的几月几日和工作总结的相关信息。
本文链接:https://bbs.china-share.com/news/97814.html
发布于:博宇考试网(https://bbs.china-share.com)>>> 工作总结栏目
投稿人:网友投稿
说明:因政策和内容的变化,上文内容可供参考,最终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博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ffsad111@foxmail.com
工作总结
往年119消防安全日的主题是什么? 往年119消防安全日的主题是“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消防月是每一年的11月,而且,每一年的11月9日定为消防宣传活动日,目标提醒人民和单位...
工作总结
党的基层工作规定颁布时间?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规定》于往年6月4日颁布开展。 往年6月4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规定》(以下...
工作总结
如何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做奉献? 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做奉献就是,第一做好自己分内之事。 不管做什么工作,都要立足本职,要干一行爱一行,要实心踏地的干好。把心思全用到个人的工作上,...
工作总结
调委会是做什么的? 你说的调委会是不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又称为群众调解或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是通过调解委员会,由人民群众自己处理民间纠纷,进行自我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工作总结
如何结合辖区特点开展党群联系活动建言献策? 一、接待群众听民情,走访慰问解民忧 街道严格根据“两个统一”和“六有六公开”的标准规范化建设党代表小型公司,设立党代表工作固定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