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调档案可以网上办理吗,山东省网上怎么转档案

山东省调档案可以网上办理吗,山东省网上怎么转档案

山东调档案可以网络在线办理吗?

现在山东内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已经达到网络在线办理档案转移服务,以此达到“零跑腿”,给山东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提高新速度。现在将办理操作手册下发,请广大有办理人事档案的根据要求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人进入功能后根据示例在内容框中填写所需补充证明材料,在内容框中填写结束提交后,经办人收到请求会进行核验,详细审查核验进度可以在【档案材料收集申请】查询功能中查看现目前审查核验进度。

山东个人档案转出网络在线办理流程?

登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络在线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陆”;

2.

完成注册后登陆网络在线服务大厅;

3.

进入网络在线服务大厅个人服务页面,选择右上角“档案服务”;

4.

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模块下“办理”功能按钮;

山东如何网络在线办理档案转移?

1.登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络在线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陆”;

2.完成注册后登陆网络在线服务大厅;

3.进入网络在线服务大厅个人服务页面,选择右上角“档案服务”;

4.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模块下“办理”功能按钮。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及开展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目前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还有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自不同的文字、图表、声象等不一样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需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方便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详细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详细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需要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详细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详细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种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需要忠于职守,遵循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需要立卷归档的材料,一定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可以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可以归档的材料,不允许未经同意私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一定要根据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由上面说的单位自行管理。档案馆与上面说的单位需要在档案的利用方面相互协作。

  第十三条

  各级各种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方便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保证档案的安全;采取先进技术,达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四条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一定要根据国家相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还有处理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不允许未经同意私自处理档案。

  第十六条

  集体全部的和个人全部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档案全部者需要好好保存。针对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因素被觉得可能致使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用代为保管等保证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前款所列档案,档案全部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严禁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需要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

  不允许出卖属于国家全部的档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相关档案的详细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和出卖,根据国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全部的档案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档案还有这些档案的复制件,不允许私自携运出境。

1 适用范围 本开展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案档管理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本开展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参照本开展细则执行。本开展细则不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方罗列出来的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开展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篇文章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这之后全部的更改单(不涵盖勘误的主要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篇文章件。

2.1 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管理规定》

2.2 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2.3 油人字[往年]38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4 石油人事[往年] 27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篇文章件采取以下定义:

3.1 人事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可以技、工作表现的,以员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自不同的形式的历史记录。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 往年-07-20修订 往年-12-01开展

3.2 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和规定,对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查验、甄别其真伪,判断有无保存价值,确定其是不是归入人事档案。

3.3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是指将经过鉴别的人事档案材料,以员工个人为单位装订成内容条理、系统的针对案卷,依然不会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3.4 人事档案材料排序: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4 重要风险

4.1 人事档案在保管或转递途中丢失。

4.2 人事档案材料不齐,缺乏重要归档材料。

4.3 人事档案材料不满足归档要求。

5 职责

5.1 人事处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 负责制定及更改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及开展细则;

5.1.2 负责制定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及考查;

5.1.3 负责对所属单位报送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5.1.4 负责对所属单位人事在职工作材料存档进行详细指导、检查及考查;

5.1.5 负责划定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并根据管理权限管理有关人员人事档案或人事在职工作材料。

5.2 公司所属各个相关机构人事档案管理主要职责:

5.2.1 明确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及详细管理人员,负责根据本开展细则要求,全面管理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各层级员工人事在职工作材料;

5.2.2 负责收集人事处管理有关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并及时报送至人事

5.3 各级党群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5.3.1 负责收集奖励材料,交各级人事部门。

5.4 各级审计监察部门职责:

5.4.1 负责收集处分、撤销处分及审计等三类材料,交各级人事部门。

6 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人事档案及人事在职工作材料管理范围

6.1.1 各个相关机构应根据管理权限,对所管辖人员的人事档案及人事在职工作材料进行全面平日管理。详细为:

6.1.1.1 公司人事处对公司合同化用工、机关处室长、所属单位领导班子、近几年招聘大学生的人事档案进行管理;对公司机关及机关附属的其他人员的人事在职工作材料进行管理;

6.1.1.2 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对本单位员工(除人事处管理档案以外)人事在职工作材料进行管理。基层库站员工人事在职工作材料统一由所属单位人事部门人事档案管理员管理;

6.1.2 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原则上暂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管理,如有需,可转交到当地社保局、员工户籍所在社区或其他有关部门管理;

6.1.3死亡人员的人事档案需由原单位继续保管五年后,移交其所在单位文书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6.1.4 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按照照当地就业局要求转入就业局存放,如果确实需要转入员工新单位的,可转入员工新单位,办理转接手续,并向员工说明情况;

6.1.5 受刑事处分及劳动教养人员的人事档案原则上暂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管理,待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以后,重新具体安排工作的,其档案转至相关的人事部门或政府人事劳资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当地就业局保管;

6.1.6 人事档案管理员及其在本单位工作的直系亲属的档案,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

6.2 人事档案材料分类

6.2.1 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自己情况的材料构成。

6.2.2 人事档案材料分类详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6.2.2.1 履历材料。反映员工个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履历材料。主要收集以下三方面材料:

6.2.2.1.1 干部履历表、履历书、简历表;

6.2.2.1.2 员工自己在内容框中填写的干部、职工、军人及学生等各种人员登记表、简历材料;

6.2.2.1.3 以履历为主,带有鉴定的简历表及登记表等;

6.2.2.2 自传材料、报告个人相关事项的材料;

6.2.2.3 考察、考查、鉴定、审计材料。在人事档案管理活动中,组织人事部们通过各自不同的途径,对员工的基本情况如:思想学习、工作、才可以、政绩和主要优缺点所形成的评价性材料还有个人所写的自我鉴定材料。主要收集: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员工表现情况材料;作为人员任免、改变依据的正式考查综合材料;各级管理人员年考查鉴定表;以考查为主要内容的材料;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材料;

6.2.2.4 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职业技能鉴定、专家聘请任职、反映科研学术水平、培训等材料。主要收集员工个人的学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技能材料等三类材料。学籍材料应至少涵盖报考报名表、学生成绩表及毕业生登记表(如有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中级除专业技术资格合格登记表外,还应提供高效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或审批材料;

6.2.2.5 政治历史审核查验材料。对员工的政治历史、经历、出身、社会关系、党籍、参与工作时间等问题进行审核查验形成的材料。主要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学员政审表、入党政审材料及员工修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与工作时间等有关申请、批复及审核查验报告;

6.2.2.6 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参与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相关材料。主要收集下方介绍的这些材料:

6.2.2.6.1 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最早和最后一份)、转正申请书及党员登记表;

6.2.2.6.2 共青团志愿书、申请书、登记表及退团材料;

6.2.2.6.3 加入民主党派申请书、登记表及批准加入组织的材料;

6.2.2.7 表彰奖励材料。所属单位或者以上单位形成的,经组织正式命名授权的各自不同的奖励活表彰的材料。主要收集各自不同的劳动模范、英雄、先进生产者、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团)员、优秀考生还有其他荣誉称号的决定、审批表及登记表等;

6.2.2.8 涉法违纪材料。违犯党纪、政纪、国法受到纪律检查部门、监察部门或其他审理部门,对其所犯错误进行调查处理形成的材料。主要收集:

6.2.2.8.1违犯党纪、政纪、国法所受的党内外处分、记过、查证核实报告(调查报告)、上级批复、通报批评材料、自己检查交待和对处分决定的意见;

6.2.2.8.2 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劳动教养审批材料;

6.2.2.8.3 免于处分的意见及撤销处分材料;四是干部离任审认(有错误的)材料;

6.2.2.9 录用、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等组织审批材料。由组织办理的任免、选举、授衔、晋级、录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待遇、出国、离退休及退职材料;各自不同的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在这里大类中又分成5小类,分别是:

6.2.2.9.1 工资级别登记表、转正定级、奖励晋级、调整工资、浮动工资、津贴审批表、处理待遇的审批材料;

6.2.2.9.2 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呈报表(涵盖附件)、录用和聘用审批表(登记表)、聘用合同书、续聘及解聘辞退材料、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报到公告

山东人的个人档案怎么查?

人事档案的主要内容涉及个人功过等很多方面情况,有的从侧面反映了一部分重要历史事件,有的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而不可以向他人(涵盖家庭成员)言及的内心隐秘等等。

人事档案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任何人不可以泄露和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料,不可以向社会无条件地提供服务。就算是处于档案管理机构的个人也不可以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故此,网络在线没办法查询个人档案!

山东用户想要查询自己的个人档案,需下载一款叫做“爱山东”app,功能齐全,针对为山东用户展开的线上城市服务软件。

点击下载:爱山东

爱山东个人档案在什么地方

1、点击打开爱山东app,然后登陆你的账号。

2、在首页的“热点应用”中找到“山东档案查询利用平台”。

3、点击页面上的“档案查询大厅”,选择“待查档案”启动在内容框中填写档案查询应用。

4、假设你已经登陆账号了,这里会直接读取你在注册自己的个人账号时在内容框中填写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然后再根据要求来在内容框中填写“使用目标”、“电子邮件”、“文件检索内容”等。

5、然后提交后面等着信息反馈就可以哦!

现在在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全部流动人员档案已都网络可查,详细流程在线登录山东人社厅官方网站查询!

山东网络在线提档案几天能到?

30天,

个人档案调档,大多数情况下需30天的工作日之内完全就能够完成了,在详细一点,得结合当地的详细情况来看。

档案通过机要方法传递,最快也要1~2周时间。很小一部分情况有超1个月才到的。

至于怎样保管、在什么地方保管?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在县(市)团级或者以上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这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的在册人员等;针对各位的农村人口大多数情况下应有乡镇户籍管理部门;针对企业单位另有规定,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在他的所属上级行管单位。针对非常多的流动人口则另有规定。

备案制人员管理办法?

一、详细指导思想

(一)深化改革,创新人事管理。以强化公益属性、激出现机活力为目标,以搞活公立医院用人制度为核心,积极探索机制灵活、监管有力,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反映公立医院行业特点,

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备案制人员人事分类管理制度。

(二)努力逐步递次推动用人机制转换。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开展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考查奖惩制度。达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三)严控总量,规范用工行为。要根据“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的要求,充分挖掘、用好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加大辅助性岗位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探索试行公立医院核心骨干纳入编制保证、其他医技人员实行备案制的用人新的局面。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属及辖市区政府举行的各种公立医院(不含社区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

三、人员总量调控和管理

(一)人员总额的确定。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确定的公立医院人员总额,每两年变动调整一次,在这里这个时间段内,作为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及人事管理的法定依据和最高限额。

(二)备案制人员控制数。确定的人员总额减去原核定的事业编制数,为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控制数。按照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变化情况,同步变动调整其备案确定的人员控制总额。

(三)严格控制人员总量。要结合创新人员编制管理的新规,公立医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有单位用工现状等实质上,根据“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的要求,新增备案制人员还有其它各种人员原则上不可以突破核定的人员总额。

(四)严格资格准入制度。公立医院新增备案制人员核定数原则上用于招聘医、药、护、技等急需、缺失的卫生专技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不可以招聘不具备职业资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的人员。

四、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方案。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还有确定的公立医院人员总额,重新核准公立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并进行信息系统管理。按两年调整一次的相关规定,变动调整公立医院岗位设置方案。

(二)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岗为公立医院岗位设置的必设岗位,分为领导职务管理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这当中,领导职务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可以突破核定的领导职数。专技岗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占比不可以低于85%,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占总数比例不可以超越15%。

(三)人员岗位聘用。备案制人员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参照行业详细指导意见和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开展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公立医院要严格根据设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择优选聘,依然不会得突破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

五、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制式文本。公立医院与受聘的备案制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完全一样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签署备案制人员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固定格式部分由人社部门参照编内人员聘用合同负责修定,约定条款部分由卫计部门负责修订,法审论证后网络发布。

(二)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备案制人员聘用合同期限大多数情况下为3年。初次就业的备案制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涵盖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同一式三份,公立医院和备案制人员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备案制人员的个人档案。

(三)聘用合同解除。备案制人员连续旷工超越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越30个工作日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查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年考查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考查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早一点30日书面公告,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公开招聘

(一)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公立医院招聘新进备案制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部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管理方法与职责分工。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招聘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详细指导、分级管理。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公立医院招聘工作的业务详细指导和监督检查。卫计部门负责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审查核验详细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公开招聘的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成立招聘工作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职工代表及相关专家组成),在不突破核准的备案制人员控制数的范围内,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用确当的考试、考查方式,自主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七、待遇保证

(一)待遇保证原则。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岗位聘用后,收入分配根据编制内和备案制人员同岗同酬和同等对待的原则,参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立医院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

(二)各种分配形式。在参照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要素分配、年薪制等各种分配方法,详细由双方订立聘用合同时协商确定。

(三)社会保险与年金。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按照本次要求规定参与社会保险,在聘期内由公立医院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公立医院和备案制人员需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健全财政补助机制。结合我市实质上,建立健全以事定费、以费养事、专项补助相结合的财政补助机制,根据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核定有关补助经费。

(二)人员信息系统管理。利用现行的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对公立医院择优聘用备案制人员的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和年考查等人事管理业务事项,备案后实行实名制专库管理。

(三)适用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省和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的人事管理制度。本开展办法明确的条款,按本办法开展。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参照国家、省和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试点试行开展办法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负责解释,自印发那天起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山东人社35号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规范公开招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认定与处理公开招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需要事实了解、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四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公开招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 应聘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处理

第五条应聘人员在报名途中有下方罗列出来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此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所需资料,或者以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考试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真实,出现弄虚作假,且影响报名审查核验结果的;

(三)其他需要取消其此次应聘资格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第六条应聘人员在考试途中有下方罗列出来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带上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没有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过相关人员多次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没有在规定座位参与考试,或者未经考场相关工作人员允许未经同意私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过相关人员多次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过相关人员多次提醒仍不按规定在内容框中填写、填涂自己信息的;

(四)在考试试卷、题目作答纸、题目作答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自己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启动信号发出前题目作答,或者在考后信号发出后继续题目作答,经过相关人员多次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考试试卷、题目作答卡、题目作答纸带出考场,或者有意或恶意损坏考试试卷、题目作答卡、题目作答纸及考试有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需要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第七条应聘人员在考试途中有下方罗列出来的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都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故将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纪录写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帮助他人抄袭的;

(二)相互传递考试试卷、题目作答纸、答

 

一、政策出台依据 按照《山东被征地农民参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发〔往年〕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件),为妥善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财政局、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联合下发了《有关贯彻鲁人社发〔往年〕35号文件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公告》(青人社发〔往年〕10号,以下简称《公告》),对35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对贯彻上级政策提出了要求。 二、《公告》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按照《山东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征收土地(以下简称新征土地)出现的被征地农民。 三、保证方法 对新征土地坚持先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证资金后批准征地的“先保后征”原则。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途中,由政府拨付一定数目金额的社会养老保证资金,用于补贴其参与对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四、保证范围和保证对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证人员范围为被征收土地的拥有对应土地承包权或被调整土地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这当中,征地后不真实,出现弄虚作假行调地安置的,征地所涉承包户的全部成员都是保证对象;实行调地安置的,拥有对应土地承包权并被调整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都是保证对象。保证对象名单由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所涉承包户实质上统计提供,并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程序确定。 五、养老保险方案制定 (一)在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同时,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详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确定保证对象和社会养老保证资金分配意见。 养老保险方案需要涵盖以下内容:此次征地的具体情况、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证资金数目金额、被征地农民个人基本信息及社会养老保证资金情况、被征地农民参与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等。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需要由被征地村(居)民及其他参加各方共同签字确认,并由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养老保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的,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相关规定核准后,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开展。 六、参与居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如何落实养老保证资金 被征地农民参与居民养老保险的,为其建立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证资金按规定纪录写入(已建立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纪录写入原个人账户)。这当中,百分之80计入个人缴纳报名费用栏目,百分之20计入政府补贴栏目。已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对应年龄的支付系数,与居民养老保险合并领取养老金;不满60周岁的,根据居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继续缴纳报名费用,在年龄达到60周岁时与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 七、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如何落实养老保证资金 对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仍在缴纳报名费用期的保证对象,经自己申请,为其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存款个人账户,养老保证资金按规定纪录写入,对这当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用于抵缴其缴纳报名费用金额中纪录写入个人账户部分。上面说的保证对象满足退休或个人账户转移、一次性支付等条件时,预存款个人账户余额部分一次性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待遇计发、保险关系转移或与居民养老保险衔接等。 八、保证对象中没有16周岁人员及16周岁以上的在学校念书学生如何落实养老保证资金 对保证对象中没有16周岁人员及16周岁以上的在学校念书学生,也为其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存款个人账户,养老保证资金按规定纪录写入。上面说的保证对象以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用于抵缴其缴纳报名费用金额中纪录写入个人账户部分;或待其满足退休或个人账户转移、一次性支付等条件时,预存款个人账户余额部分一次性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待遇计发、保险关系转移或与居民养老保险衔接等。 九、保证对象中已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如何落实养老保证资金 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落实时,保证对象已启动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还有个人账户转出本市或满足一次支付条件的,养老保证资金按规定都发放给自己或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

工作总结备考资料及辅导课程

工作总结免费资料+培训课程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工作总结培训班名师辅导课程

考试培训视频课程
考试培训视频课程

以上就是本文山东省调档案可以网上办理吗,山东省网上怎么转档案的全部内容,关注博宇考试网了解更多关于文山东省调档案可以网上办理吗,山东省网上怎么转档案和工作总结的相关信息。

本文链接:https://bbs.china-share.com/news/93352.html

发布于:博宇考试网(https://bbs.china-share.com)>>> 工作总结栏目

投稿人:网友投稿

说明:因政策和内容的变化,上文内容可供参考,最终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博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ffsad111@foxmail.com

工作总结热门资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