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2023年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2023年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2023年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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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2021年内蒙古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具体安排意见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个相关机构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反映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新再来考察各种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质上奉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奉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或者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可以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新再来考察实质上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面说的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或者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根据《有关做好全区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引导工作的公告》(内人社发〔2021〕53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法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法。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一步一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具体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可以再进行对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用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各种评价方法,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一步一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法,提升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络在线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中小学教师系列包头市中小学教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络在线申报、网络在线评审。鼓励有条件的盟市、评委会和自评单位试行网络在线申报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含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具备条件的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教育部门组织建设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取得下方罗列出来的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与考试,直接参与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奉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取得者;

  (5)自治区突出奉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奉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取得下方罗列出来的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这当中考评结合系列,必须按照要求参与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才可以参与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取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入口通道。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缺失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用网络在线申报、网络在线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法,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对应职称。这当中考评结合系列,必须按照要求参与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才可以参与评审。

  5.上面说的通过破格申报条件获取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针对不真实,出现弄虚作假行岗位管理的单位,还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针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有关的事业单位,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根据单位高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盟市申报比例以旗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衡量,自治区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为单位衡量;中初级职称评审,由盟市、区直部门按照专业技术人才实质上统筹具体安排。

  (3)满足“(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目金额(比例)限制参与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自行确定。

  (5)针对基层卫生等“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系列,各盟市可以在做好以往人员聘请任职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本地区基层岗位设置实质上,统筹把控掌握好申报评审数量和质量。

  (六)开展夯实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新再来考察实际上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市、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破格参与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学专科毕业生,经考查合格,可直接参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在规定的考查认定年限基础上早一点1年认定对应专业技术资格。

  4.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职称评审试点。自治区农牧厅要从职业农牧民的实质上出发,在有条件的盟市组织开展试点,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科技队伍建设。

  5.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夯实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实际上际工作业绩。

  6.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开展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对应专业职称。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有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有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必须按照要求参与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才可以参与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依托自治区工商联、科协所属学会,探索开展全区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4.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以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这个时间段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开展防疫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防疫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防疫一线的工作实绩。在防疫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早一点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与专业技术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自治区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加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早一点一年参与职称评审。这当中做出突出奉献、取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获取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详细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详细评审办法另外单独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根据《有关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公告》(内人社发〔2019〕20号)还有《2020年有关更新发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按照岗位需进行聘请任职,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化需参与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根据“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查满足对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满足对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与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有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查认定

  1.在站博士后取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必须按照要求参与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查合格,可以按照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对应的职称,不用进行评审。这当中,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外单独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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