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措施及积极意义,高中历史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归纳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措施及积极意义,高中历史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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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我们国内古代监察制度的措施及积极意义?

形成独立机构,充当皇帝耳目,监督官员和人民。到了隋唐以后这套制度更完善,三省六部制度更明确的保证检查官员的权利和职责范围,对中央负责,设立“御史台”,对省察,考查,上报有很高的办事效率。

2.渗透于考查,凭考试任职,凭能力升迁,相对人性化。

因为科举制度的蓬勃发展和进步和完善,官员的任职,升迁,罢黜等都反映着“仁道”和“人性化”。相比古代中世纪欧洲的封建世袭官员来说,西方更趋于物竞天择和原始,例如封建骑士管理不可以当或是个人能力缺乏,自然会遭别的封建领主杀戮和兼并,替代。

3.奖惩制度中重奖重罚,具有相对严格性和公平性。

这个很主要还是看皇帝亲政能力,假设优秀的皇帝执掌权利,既然如此那,这样的严格性和公平性的优越之处会反映的很明显。

4.以轻制重,反映“监察”不受权位干扰,合理和稳定。

以轻制重,对监官采取秩卑、权重、厚赏、重罚的政策,给级别低的监官以监察级别高的官吏的权力。这样不要了监察的公正性,不至于监察部门权高位重徇私舞弊,威胁中央。很合理和稳定。相反,例如蒙古入侵殖民中国时期,因为外族殖民和压迫监视中国各民族,监察机构的权力过大提升,甚至被任意扩大或滥用,以此使监察制度后面畸形发展,不仅很难做到公正,而且,威胁中央。蒙古殖民政权也仅仅维持90多年很快瓦解崩溃滚回草原放羊了。

消极特点:

因为监察制度是为“皇权”服务,维护统治规则和程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因为这个原因国家的“监察”的性能太过多的受皇帝的个人能力而影响。假设是有识、明智的皇帝执政,既然如此那,这一套体系很具有优越性。假设说皇帝昏庸甚至是大权旁落,既然如此那,这套监察体系职能成为外戚专政和宦官专权的走狗,还相反起到紊乱朝纲的反作用= =!例如明朝时期,设置了“东西厂锦衣卫”用于监督视察官员和百姓。然而,因为明朝皇帝基因都不怎么滴,一个比一个昏庸,到后期甚至产生了宦官大权独揽,架空皇帝,司令百官,使人民生活和社会风气变得十分晦暗。

借鉴意义:

监督法律、法令的开展,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加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要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官的主要职责,这些职责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需的。中国古代对“监察制度”中所提出的“公平性”“合理性”“稳定性”“严格性”“高效性”“人性化”等等构想都是值得借鉴的,且不说古代中国的制度下是不是真的做到,但是,能提出这样的原则就值得后世子孙承袭和发扬。针对今天来说,能做到以使用电脑或手机在线上传统构想的方式一定是“民主选举”“分权”“人民监督”“加强思想教育”“严格赏罚”等才可以保证。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对现今的蓬勃发展和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中历史我们国内古代监察制度评价?

我们国内古代监察制度开历史之先河,创造性地将监察机构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全部监察活动只受皇帝一人掌控,其他人全部不可以插手干预监察活动,这在中国古代监察运作机制中是独树一帜的。

我们国内古代监察制度为监察官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了组织保证,不要了行政系统对监察系统的控制,使监察权力的行使免于行政官员的干扰,促进监察效可以更好的发挥。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影响?

1.单线垂直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从中央(皇帝、君主)到地方的各级监察机构形成单线垂直(单线联系、单线领导)的相对独立体系。这样的以皇权为中心的监察体制确定了监察与行政(涵盖中央、地方、甚至是基层)的相对独立与分离,中央、地方的监察机构与政府机构的相对分离,监察官员与政府官僚的分离。以此保证了监察权力的独立运作,监察机构的上下一体,监察官员的高效行使权力。

2.地位崇高

在传统中国的政治制度系统中,要有效执行政治权力,就一定要具有一定的政治地位或享有非常高的政治权力来监督政治权力的执行者,为了保证监察机关工作的有效性,赋予监察官员位高权重的监察地位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又一显著特点。这样一个特点使古代监察处于非常有利的位置,使监察的运作可以没有必要依详细内容记录于行政,有效发挥了针对行政的监察。

3.地位崇高

在传统中国的政治制度系统中,要有效执行政治权力,就一定要具有一定的政治地位或享有非常高的政治权力来监督政治权力的执行者,为了保证监察机关工作的有效性,赋予监察官员位高权重的监察地位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又一显著特点。这样一个特点使古代监察处于非常有利的位置,使监察的运作可以没有必要依详细内容记录于行政,有效发挥了针对行政的监察。

中国古代监察官员通称为“御史”,这个御史的“御”字,即代表了古代国家最高统治者皇帝(君主)个人拥有和占有之意。史实也是如此。御史一职早在战国时期产生,其职事主要是掌管国王身边之事务,以后才渐渐地演变为监察官员。《周礼·春官》载:战国时御史总计172人,其最初之职为掌管图书法令,随国王左右的书记和秘书之官。后来,国王常常通过御史了解各方面与全国各省市地区方的情况,以后国王又依靠御史监督中央与地方官员。这样,御史便渐次成为君主的耳目之官。古代监察御史的起源便决定了古代监察制度的性质是皇帝(君主)的耳目和工具。

监察制度的设立及其影响?

1、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起一定的作用。

2、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夯实封建统治。

3、针对监督官员规范执政,防止官员贪腐等有一定作用。

4、在相对的程度上稳定了社会规则和程序,促进经济的蓬勃发展和进步和封建统治的夯实。

5、针对国家权力、政府权力、官僚权力的监察和管束确实发挥一定的作用,抑制官吏的贪赃枉法、澄清吏治、行使调节职能、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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