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怎么整改,如何表扬选人用人政策的人

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怎么整改,如何表扬选人用人政策的人

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怎么整改?

一是予以纠偏。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

三是完善机制,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

如何表扬选人用人政策?

以实绩说话,选贤任能。

干部能上能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逐步递次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处理干部能下问题。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努力处理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个主管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主要规范对相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党的纪律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 逐步递次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要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的工作力度。

  第五条 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而推后免职(退休)的,需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

  第六条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任期年限、届数和最高任职年限,大多数情况下不可以延长。加强任期内考查和管理,经考查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需要停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可以以任期没有为由继续留任。干部任期内免职根据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除《有关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外,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也需要对相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产生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需要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

  (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

  (五)对配偶、孩子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管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己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出现上面说的情形的,对相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法涵盖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程序根据《有关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需要进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和刚才任职务要求不符,不要在现岗位继续任职。

  干部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一定要及时予以调整:

  (一)不严格遵循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可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完全一样的;

  (二)理想信念动摇,在重要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重要时刻经不住考验的;

  (三)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松懈,拒不执行或者未经同意私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四)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相关事项不认真填写甚至隐瞒不报的;

  (五)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循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的;

  (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很大的;

  (七)不可以有效履行职责、按照官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产生很大失误的;

  (八)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产生不良影响的;

  (九)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孩子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

  (十)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第九条 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大多数情况下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察核实。综合分析年考查、平日间考查、任职考察、巡视、审计、个人相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专门考察核实,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尤其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有关人员的意见。

  (二)提出调整建议。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考察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调整建议涵盖调整因素、调整方法等内容。提出调整建议前,需要与干部自己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听取其陈述意见。

  (三)组织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调整决定。作出决定前,需要听取相关方面意见。

  (四)谈话。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与调整对象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仔细详细做好思想工作。

  (五)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干部自己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复核、申诉这个时间段不停止调整决定的执行。从干部调整岗位的次月起,调整其级别和工资待遇。

  第十条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需要按照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区分不一样情形,采用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法予以调整。对非个人因素不可以胜任现职岗位的,需要予以妥善具体安排。

  第十一条 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可以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可以提拔。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且经考察满足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十二条 干部因健康因素,没办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需要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恢复健康后,参照原任职务层次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三条 干部因违纪违法需要免职的,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程序及时予避免职。

  第十四条 在逐步递次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不可以搞好人主义,不可以避重就轻、以纪律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纪律处分,不可以借机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逐步递次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担负详细工作责任。把逐步递次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对干部的平日了解,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对需要调整的干部及时作出调整。对调整下来的干部,给予关心帮,专门加强教育管理。正确把控掌握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

  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需要加强对逐步递次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并熟悉有关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需要按照详细情况,严格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个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可以依据本规定,结合自己实质上,制定详细开展细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23年7月19日起施行。

巡视选人用人六方面要求?

一是党组织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二是培养正确用人导向;三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四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五是平日管理监督干部;六是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选人用人的标准和原则?

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标准: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满足将领导班子建成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逐步递次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注重基层和实践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擅长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发现培养优秀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逐步递次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选人用人是很重要的,要遵守一定标准和原则:

人有能力有智慧,可以处理一部分事情。

人有人脉,重要时刻可以为事业奉献力量

人踏实努力仔细肯干,在工作中脚踏实地,没有坏心思

人听领导话,领导说一它绝不做二

人可以洞察领导的心思,有情商。

1.依章依规,执行政策,2,集中问题,突出重点,3,举一反三,标本兼治,4明确责任,从严从实,5、统筹兼顾,整体逐步递次推动。

年轻干部培养特色做法?

1、抓培训,提高年轻干部能力素质。

2、重实践,促进年轻干部交流轮岗。

3、建制度,规范年轻干部选拔培养。

4、大胆用,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具体安排到基层、工作条件差、生活比较艰苦的地方,负责主持一个方面的工作。

如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建立标准化、指标化、可量化、可执行的考查及晋升机制。例如某人,属于哪个岗位,依据此岗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要求其业绩奉献、技能、知识,达到某一水平,则具备晋升资格,然后按照具备晋升资格的人员数量进行优中选优。为了真正做到这些是超级难的。一定要制定切合实质上的一整套标准和规范,杜绝人为原因影响。指标详细化,量化,杜绝模糊的,模棱两可的,没办法详细操作的或者操作主观性大的指标。

选人机制只可以对专业匹配起到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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