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律知識的讀後感? “为了自由,我们当了法的奴隶”的思考 古罗马的思想家西塞罗说过:“为了自由,我们当了法的奴隶。” 自由与法律之关系,从古至今不少人对这一作出解释总体...
读后感
“为了自由,我们当了法的奴隶”的思考 古罗马的思想家西塞罗说过:“为了自由,我们当了法的奴隶。” 自由与法律之关系,从古至今不少人对这一作出解释总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即是在历史传统中占主流地位的相对自由主义,觉得自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作法律所允许的和不不允许的事情;另一类是主张自由不受任何干涉和限制的绝对自由主义,觉得自由是绝对的,不受涵盖法律在内的任何因素的限制。 霍布斯较早提出相对自由主义观,他觉得,自由是人在从事自己具有意志、想法或意向想要做的事情上不受阻碍。但霍布斯同时给自由限制要求了一个条件:唯有在遵循法律的条件下才有自由。 绝对自由主义者虽不如持相对自由主义观点者为多,但也不乏其人。西方主张极端个人自由主义的思想家萨特在其著作《禁闭》中觉得:“他人就是地狱”。我们国内古代思想家庄子也持这样的绝对的个人自由主义观点,在他那里,自由是为所欲为、随心所欲不受外界的任何管束。 过分的绝对自由,现实中将出现没办法无天的状态,遥想1966年到1976年间,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此间完全废弃了法律,大家漫无目的随意的打砸、抢夺然而,导致了中国整整十年飞荒废,十年的蓬勃发展和进步受阻。同样前几年,抗日游行这个时间段的社会动乱,多少人罔顾法律当街砸车,烧店等等给社会规则和程序带来混乱最后受害的都是周围的中国人。 绝对自由是有几大问题和缺陷的,然而,相对自由呢?就一定是正确的么,自始至终强调自由一定需要在法律的限制下,过分的强调法律是不是太保守了?人的自由分为,想、说、做三种。对应的就构成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行为自由。在思想自由形态,自由是绝对的,它不应也不可以受法律的制约,即主体的思想活动是完全自由的,不受任何外界条件的制约;在行为自由形态,自由是相对的,即主体的自由行为活动一定要在法律 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可以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是行为自由的特点;在言论自由形态,自由表现为两种形式:思想式言论自由和行为式言论自由。思想式言论自由不受法律的限制,行为式言论自由受法律的限制。 思想自由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前提,是人类知识传承、文化积淀的基础,是真理传播、社会进步的动力。思想自由涵盖思考自由、情感自由、信仰 自由等,这些自由都是人的意志活动本身范围内的自由,因而是绝对的,不受法律制约的。法律只应限制人的行为,而不应限制人的思想,纯粹的思维活动不会危害他人,人之思想在变成公开的行为以前,不会破坏社会的规则和程序,法律没有任何要求和限制思想自由之必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一种行为准则,仅仅能对人的行为出现强制力,而不可以对人的思想出现强制力。其实,一个人的思想是没办法控制的,不论是外界的力量有多大,政府的权力有多大,都永远没办法阻止大家接受或持有某种见解,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下的法律可以剥夺人的财产,甚至是生命,却没办法剥夺人的思想和信仰,法律没有任何要求和限制思想自由之可能。法律针对思想自由不但不应予以制约,而且,应该提供必要的保证机制,以保证思想自由得到最充分的达到。 人应该享有财产的自由,进行各自不同的社会生产活动、政治活动的自由,集会、结社、游行的自由等行为自由。但是,人是具有社会性的,人的行为会对他人和社会导致影响。人人都具有利己性它会只顾自己的想法与要求,不惜牺牲别人来设法满足这些想法与要求人的各自不同的要求的无限性与社会满足这些要求的有限性的矛盾,使社会规则和程序的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法律是保证社会正常的首先工具,个人的行为自由应受到法律的界定。行为自由是指法律范围内的行为自由。法律限制了行为自由,一个方面任何行为自由都容易被其他人或社会组织所利用,这让任何人都拥有可能成为滥用自由的受害者。如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游行、示威的自由,但不等于说想具体是什么时候游行就具体是什么时候游行,想到什么地方示威就到什么地方示威,如此一来势必导致社会规则和程序的混乱,故此,国家又制定了《游行示威法》,详细限制要求了游行示威的各项条件,将公民的行为自由限制要求在不危害社会规则和程序的法律范围内。另外一个方面,国家的安宁、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是达到行为自由的前提条件。若法律仅以授权性规范规定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而无义务性规范限制要求公民行使自由权利的范围,则很难保证社会规则和程序的有效运行,进一步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也没办法有效达到。 言论是思想的一种基本表达方法,它有两种详细的存在方法:一是口头的,一是文字的。比如,一个人记日记,就算在其日记中存在危害国家、社会的主要内容,但只是自己清楚而没有在任何公共场合对任何其他的人宣传或散布,既然如此那,,他的言论是思想式言论,不具有危害他人或社会的可能,法律无对其进行限制之必要,以减少法律实行社会控制的成本。但是,,若该行为是在公共场合进行,在公共场合大肆宣传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稳定的言论,便成为行为式言论,具有社会危害性,法律肯定对其进行干预,限制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达到,以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法律既要保证言论自由的压倒性,又要限制言论自由在一定的范围内。两者当中个人觉得对言论自由的限制要以公共利益为原则。公共利益代表着,群体中大部分人的根本或者长远的利益,大家在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时候要考虑到公共的利益。 自由是法律的前提,法律是对自由的确认,促进自由的蓬勃发展和进步。人的思想是完全绝对的自由,人的行为和言论应该和法律相适应,没有限制的行为言论自由,将破坏社会稳定和安康。中国正出于社会高速发展时,随着经济发展、思想发展,有部分人打着自由的旗号,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的蓬勃发展和进步,社没有了发展自由也会得不到发展。 法律的读后感篇二:读《法律知识》有感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 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很早的时候飘零! 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看似虚若无物,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有关。为了让我们更了解法律知识,老师便让我们读了《法律知识》这本书,让我更深入了解法律。 有部分人觉得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哪些大不了的呢?老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屡教不改,后果不堪设想。这个问题就告诉了我们:假设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骂人,打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只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可以使你常常情不自禁地犯各种各样的错误。假设你不可以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可以在你心理里“生根”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17岁少年小新为了偷钱网络,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两年前,小新启动沉浸在互联网里,考试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网络。后来家里不可以再提供网络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1号到10号左右,小新偷了爸爸往年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网络的想法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这个时候,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到时,你不出意外的情况大概走上犯罪的道路,最后等着你的,就唯有待在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阶段,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比较容易受就到外界的影响,循序渐进走上了不轨之路。 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很美好的日子呢?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你后悔了,或者是你不清楚这样做是犯法的而不惩罚你,谁触犯了法律谁就一定要要接受处罚。故此,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一定要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考生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学好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中学生吧! 法律的读后感篇三:《法律的故事》读后感 公共管理学院201x级经济学专业张仕洁 在我的心里,法学实际上是一门枯燥无味的科学。法律条文规定了我们生活的条条框框,规定了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将我们的生活局限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但并非说这样不好,因为老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保护了我们每个人的权益,增多了我们生活的安全感。 法律贯穿于我们社会生活的自始至终,从我们一出生起,就和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甚至这样的“缘分”还会伴随我们一生直至死亡。我们经常被告诫遵循法律,喊出诸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口号。可是法律究竟是什么? 基本上没有人能完整的解释什么是法。有人说“法律是法庭上运用公共力量这样的情形下的声明”,有人说“法律是在其所属的社会组织中处理相互关系及行为的正被执行的一整套规则当中的一些”,有人说?? 约翰.赞恩从另外一个方面为我们揭示了法律的诞生。他告诉我们,法律是人类历史的微缩,揭示了人类在法律领域里漫长而艰苦的探索-大家用流血的双脚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一步一步由被奴役走向自由。他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山间小溪一样流畅的笔调,将这一题材阐述得扣人心弦,让人爱不释手,用文学的笔调阐述了法学的道理,更是驱除了我对法学枯燥无味的偏见。 怪不可以詹姆斯.贝克称赞道:“及执业律师和真正的哲学家于一身的人物,而这样的人物在美国律师界为数很少。自己曾读到一部分及博学与阐述清晰于一体的法律文章,一直不可以忘怀。这些文章为芝加哥法律界的一位杰出人物所写,在法律刊物上发表,他就是本书的作者。” 我认为站在不一样的的视角上,法律可以有不少种不一样的理解。在我看来,法律是一种规则和规则和程序,这样的规则、规则和程序是在社会和人类的持续性发展中被定义的。
有關法律知識的讀後感!急急急相关法律的故事带给我们的启示
在我的心里,法学实际上是一门枯燥无味的科学。法律条文规定了我们生活的条条框框,规定了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将我们的生活局限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但并非说这样不好,因为老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保护了我们每个人的权益,增多了我们生活的安全感。
法律贯穿于我们社会生活的自始至终,从我们一出生起,就和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甚至这样的“缘分”还会伴随我们一生直至死亡。我们经常被告诫遵循法律,喊出诸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口号。可是法律究竟是什么?
基本上没有人能完整的解释什么是法。有人说“法律是法庭上运用公共力量这样的情形下的声明”,有人说“法律是在其所属的社会组织中处理相互关系及行为的正被执行的一整套规则当中的一些”,有人说...约翰.赞恩从另外一个方面为我们揭示了法律的诞生。
他告诉我们,法律是人类历史的微缩,揭示了人类在法律领域里漫长而艰苦的探索,大家用流血的双脚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一步一步由被奴役走向自由。他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山间小溪一样流畅的笔调,将这一题材阐述得扣人心弦,让人爱不释手。
用文学的笔调阐述了法学的道理,更是驱除了我对法学枯燥无味的偏见。怪不可以詹姆斯.贝克称赞道:“及执业律师和真正的哲学家于一身的人物,而这样的人物在美国律师界为数很少。自己曾读到一部分及博学与阐述清晰于一体的法律文章,-直不可以忘
学习法律的感悟:
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可以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就自己对学习法律知识看法:
一、一定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持续性健全、社会礼貌中持续性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一定依据法律而进行,因为这个原因,更就应学法、懂法,用法、遵守法律。
经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部分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我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时还不明白用法律途径处理问题,有的选取暴力、有的选取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己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唯有各位考生都拥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可以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质上、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升自我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标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需要在法律所限制要求的框架内做事。学习途中认识到培养和培养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递次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肯定要求。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普法的学习一定要有针对性,要带来一定的带来一定获,针对个人来讲,在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透过学习不仅仅认识和纠偏了自己所存在的一部分法律盲区,同时透过学法可以很好的详细指导有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平日工作所出现的用心影响是明显的。
因为这个原因,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了解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每个人都享有一定要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罢了,落实到实处才拥有好处,不然有法也等于没办法了。在提升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升了的自己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可以是三分钟的热度,未来一定要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培养终生学法的观念。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更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开展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和不可进行的事。
良好的法律一定要可以充分表达民意。
唯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出现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非管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自不同的权利的手段是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
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权威性。
通过对法律基础的学习,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法律的基本概念,也了解了法律的适用范围,最最重要,要优先集中精力的是,通过对一部分详细法律的学习,加上穿插这当中的生动的案例分析,让我真切的感受到法律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奉献,也了解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时,我也发现原来在平日生活的不少细枝末节的地方,都存在着法律。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升,之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目前可以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出现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部分法律事例,还有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不少需学习,还有不少工作要做,还有不少有待处理的问题需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一定要通过它,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当中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当中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途中,遵循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在这些法制故事中,让我明白了偷东西、骗人都是不好的行为的习惯养成。有一个故事中讲到了一部分人想赚钱把公共设施偷走,比如把井盖偷走致使行人掉进井里;还有的讲到考生当中借手机,过了一晚就找借口不想还了,说是丢了,而范了罪;有的是讲一个小女孩没了父母被嫂子虐待而喝农药自杀。这些做法都是不对的,不理智的行为,不仅害人而且,害己。在平日间的平日生活中,我们要多学习、多看书。有了正确的思想才可以引导我们的行为举止,培养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因为这个原因,以高尚的思想品质为基础,时刻牢牢的记在心里,不能忘了法律的制约,还有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则,遇事三思而后行,这样就可以不要自己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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