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事业单位工勤转岗规定,事业单位申诉规定解读

北京事业单位工勤转岗规定,事业单位申诉规定解读

北京事业单位工勤转岗规定?

北京事业单位工勤转岗一定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可转岗的范围对象为全区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技能人员。其次,在所属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有对应空岗的情况下,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可择优转换流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非常提醒,凡事业单位同一类型别岗位实质上聘用总人员数量已超越岗位总数的,不可以再转换流动到这种类型别岗位。

同时,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须由自己书面申请,单位不可以强行转岗。有对应岗位空缺的事业单位可按照本单位实质上情况,不真实,出现弄虚作假施或部分开展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

除开这点转岗人员要具有大专或者以上学历。转岗人员应满足对应年龄要求,这当中,女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应为45周岁及以下,男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应为55周岁及以下。

一、工勤岗人员有没有可能转岗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有关印发《有关提高逐步递次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公告人发〔往年〕78号中对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整体要求“建立一套合适科、教、文、卫等各种事业单位特点,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详细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可以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达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2、《人事部有关印发《有关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公告》规定:“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还有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原则上按新聘岗位的等级重新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23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以按照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对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事业单位申诉规定?

1. 投诉

假设您作为一个正式或临时聘用的员工,对事业单位领导或其他员工的行为做出投诉,应根据以下哪些步骤进行:

a. 直接向领导投诉,以便得到处理;

b. 假设您没办法处理问题,可以向组织部门投诉,比如人事部门、纪检部门等;

c. 假设组织部门没办法处理问题,您可以向所在县、市、区级人事部门或纪检部门投诉,要求及时调查并处理问题。

2. 申诉

假设您觉得事业单位的管理行为不当、不公平或不合法,可按以下步骤进行申诉:

a. 向下一级管理机构提出申诉,这将取得更高的机会和更详细的规范管理;

b. 提交申诉书并请张某某出席听证,听取事业单位方的意见,以便公平处理申诉;

c. 假设上一级管理部门不可以满足您的申诉,您可以向同一级人事部门或纪检部门投诉,要求及时调查并处理问题。

总而言之,假设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行为感到不满,并觉得他们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工资、招聘不公等情形,您有权进行投诉或申诉。为了保证您的权益不受侵犯,请保证您讲解的事实了解、简明扼要,同时让有关当事人了解案件的情况,以达到公正的裁决。

为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促进事业单位及其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制定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自己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规定提出申诉、再申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自己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规定提出申诉、再申诉。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需要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申诉,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不可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复核、申诉、再申诉这个时间段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因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而被加重处理。

第六条 复核、申诉、再申诉需要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己申请。自己丧失行为能力、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可以由其近亲属或监护人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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