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考试科目,明朝在科举考试方面的创新有哪些

明朝的考试科目,明朝在科举考试方面的创新有哪些

明朝的考试科目?

明朝科举考试主要以八股文为中心,以四书 五经中取考题。

明朝在科举考试方面的创新?

明朝的科举制度于洪武年间定制以后,在永乐、洪熙、宣德年间,进行了不一样程度的改革。主要是以下哪些方面:

1、限制要求了考试内容和经典。永乐十五年四月,《四书》、《五经》、《性理大全》编成,颁行于“两京六都,国子监及天下府州县学”。这时的科举考试,已经将注疏删去,《春秋》这本书也删去了张洽的《传》,不仅是这样,就连《礼记》也删去了陈皓的《集说》科举考试采取的数目减少了,版本也限制要求了,最后的结果就是参与科举考试的人都不读本经全文了。

2、增设了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之制的完善,达到了“预列者无徇私之弊,不预者息造言之榜”的目标,也杜绝了“有才者未必皆选,而所取者未必皆有才”的弊端,能够有一个储才教养和提升官员素质的作用。

3、规定乡试和会试取士数目金额。乡试取士,在洪武初年时,虽然规定了取士名额的多少,但是,因为实在缺少官员,实质上录取的数目金额时常大于规定的数目金额。洪熙元年,宣宗皇帝觉得最近几年来科举考试录取的人员数量太多了,于是对乡试取士的数目金额重新做了规定。

4、科举考试文体固定化。明朝初期时,科举考试的文体形式依然不会严格,到了成化年间,才正式规定以八股文的形式为科举考试的文体,并促使其固定化。凡是参与科举考试的人都要严格遵循八股文的写作方法,不可以越雷池一步。

5、武举的建立与开展。朱元璋早在元至正二十七年,就下过诏令,设文武二科取士。后来,又设儒学,从而来教武官子弟。洪武二十年,礼部向朱元璋请求沿袭元朝旧制,“立武学,用武举”,得到朱元璋的批准。明英宗朱祁镇即位后,于宣德十年,下诏在全国建立卫所学校,目标是可以教育培养卫所官兵的子弟。

明朝实行八股取士,考试试卷选自四书五经,一定要写八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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