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不让执业药师变更怎莫办

原单位不让执业药师变更怎莫办

原单位不让执业药师考试变更怎莫办?

根据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完全就能够了,离职证明最好拿一份。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离职手续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然后按公司规定办理;药师还涉及到药监局去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假设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需早一点30天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按照当事人工作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有部分只要能部门主管批准,有部分岗位级别高的需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公告当事人的部门领导具体安排工作交接。

3、当事人需按公司的《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各公司规定不一样),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默认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用人单位会在15日内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当事人应该落实办理情况并索要有关书面办理资料。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当事人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当事人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到下一个新单位需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要得出具的,有备无患。

假设是试用期员工,大多数情况下只要能早一点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

一般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相关规定明显不同,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营业时间,质量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需要在岗。《药品管理法开展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需要在许可事项出现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药店若不配合当事人离职,当事人可以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离职证明向药监部门求助,举报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药监部门可以依据《药品管理法开展规定》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由原发证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办变更登记手续;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不补办的,宣布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效;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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