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生惩戒条例,中职惩戒学生小妙招有哪些

中职生惩戒条例,中职惩戒学生小妙招有哪些
本文主要针对中职生惩戒条例,中职惩戒学生小妙招有哪些和职业学校学生惩罚制度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中职生惩戒条例有一个初步认识,对于今年数据还未公布且时效性较强或政策频繁变动的内容,也可以通过阅览本文做一个参考了解,希望本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

中职生惩戒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规则和程序,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的良好环境,按照《职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质上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违纪学生执行行政处分,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从客观实际出发、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 对违纪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或下方罗列出来的之一的行政处分: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

凡受处分学生一定要认真写出其错误的事实经过,并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写出认识深入透彻的书面检查;凡目击者都拥有积极配合学校进行调查处理和提供书面旁证材料的义务。

第四条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能主动承认错误,认真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入透彻,有悔改表现的,可由德育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通报批评不属于行政处分,只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发布,可不纪录写入学生档案。

第五条 留校察看处分以一年为期。非毕业班学生,在察看这个时间段能改正错误的,可以按照期解除察看处分;经学校确认有立功表现者,可早一点解除察看处分;仍不改正错误的,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毕业班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学成毕业的时候作结业处理。待该生察看期满后,经自己书面申请,所在工作单位或当地居委会(派出所)证明确已改正错误,由学校审核查验核准后,可换发毕业证书。

中职惩戒学生建议?

  1.剥夺型惩罚

  这种类型惩罚的特点是用暂时剥夺学生某些权利以示警戒,但这样的剥夺是暂时的。

  (1)取消发表讲话权

  譬如某学生发表讲话过多、侵占了他人的发表讲话机会,教师可以暂时不允许他发表讲话,让别人来说。但是,这样的不允许不要任意延长到下一节课,除非他连续犯同一类型错误。

  (2)不准进教室

  学生无故迟到,可以罚他在门口等着几分钟。但是,第一,一定要先询问迟到原因,假设他迟到确有特殊原因,并不是过错,完全就能够不惩罚,但要向全班考生说明,以避偏向之嫌。第二,时间大多数情况下不要超越10分钟,并以影响不了听课为底线。

  (3)请出教室

  学生上课不但自己不听讲,而且,扰乱他人,或者有意或恶意与讲课教师顶嘴,致使课堂教学没办法正常进行,可以请他离开教室。有部分学校硬性规定教师不准轰学生出教室,这是行不通的。但确实在不少情况下没有必要这样做。如:教师轰学生走,只为发泄一时情绪。又如:有部分学生是轰不动的,硬轰仅仅会酿成事端。故此对这个惩罚措施应进行专题研究,分成各种情况,准备各自不同的应对方案。笼统地说允许不允许没有意义。

  (4)回家取东西

  学生多次忘记带作业、学具等,老师可以令他回家去取,但是,一定要问清学生住家远近、是否有钥匙、路上是否有安全问题,等等。对中学有部分本来就喜欢逃学的孩子,用这招儿则等于任其“信马由缰”。

  (5)放学不让回家

  需补写作业或者进行很小一部分谈话时,可在放学时不让学生回家。学生称受这样的惩罚为“挨留”。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时间不可过长,而且,要跟家长打个招呼,避免家长着急。大多数情况下不要耽误孩子吃午饭或晚饭。同时,假设此法采取三次仍不见效,就要考虑更改替换其他方式。

  (6)停课

  学生犯了严重错误,或者学生当中、师生当中冲突激烈,确实需暂时回避时,可以停学生的课。但最多有权停学生3天课,而且,要报学校备案,再长一部分应该经学校批准。停课一定要事先公告家长。

  (7)调换座位

  调离原来的座位,换一个靠前(方便教师监督)、靠后或独自的座位(不易影响他人),这样的惩罚方法也是很有必要的。此种惩罚的用意可以明确告诉自己,但是,最好不需要在全班宣布,

  以保护孩子的自尊心。还需要注意的是,新座位一定要保证他能正常学习,就算他常常不注意听讲。不然就有放弃之嫌,会激化学生及其家长与教师的矛盾。

  (8)没收物品

  学生上课玩东西,屡次提醒无效,或者学生把学校不允许的物品带进校园,教师有权没收。但是,一定要注意,上课没收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下课就要归还,一时不便归还的,要明确告诉学生什么时候归还。这里说的没收,只是暂为保管罢了,教师不可收来扔在办公室就忘记了,不管物品价值高低。有部分不该还给学生的物品(如刀子),要公告自己后上交学校。

  (9)取消参与某些活动的权利

  可以取消学生参与某些活动的权利以示惩罚,当然这些活动肯定是受罚者喜欢参与的,不然达不到惩罚目标。例如说完不成任务就不让打篮球等。

学校教育惩戒开展细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按照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途中对学生开展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根据教育目标,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法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 学校、教师需要遵守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开展,及时纠偏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需要支持、详细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惩戒。

第四条 开展教育惩戒需要满足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守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一定程度上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 学校需要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开展教育惩戒的详细情形和规则。学校制定校规校纪,需要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相关方面代表参与的听证。校规校纪需要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 学校需要利用入学教育、班会还有其他一定程度上方法,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介绍校规校纪。未经发布的校规校纪不可以施行。学校可以按照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相关方面代表参与,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开展,开展有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 学生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需要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教育惩戒:(一)有意或恶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规则和程序、学校教育教学规则和程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开展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考生、老师,欺凌考生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学生开展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需要予以制止并开展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平日管理中,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开展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一定程度上增多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一定程度上措施。

教师对学生开展前款措施后,可以以一定程度上方法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开展以下教育惩戒,并需要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担负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具体安排接受针对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与游览、校外集体活动还有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一定程度上措施。

第十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者影响非常恶劣的,学校可以开展以下教育惩戒,并需要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能超出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一对一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具体安排针对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才员进行心理一对一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按法定程序,配合家长、相关部门故将他转入针对学校教育矫治。

第十一条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规则和程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导致伤害的,教师可以采用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教师、学校发现学生带上、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需要采用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需要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好好保存,在一定程度上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需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开展教育惩戒途中,不可以有下方罗列出来的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法直接导致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越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还有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而惩罚我们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开展或者选择性开展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开展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第十三条 教师对学生开展教育惩戒后,需要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学校可以按照实质上和需,建立学生教育保护一对一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还有法治副校长(一对一辅导员)、法律还有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员组成一对一辅导小组,对有需的学生进行针对的心理一对一辅导、行为矫治。

第十四条 学校拟对学生开展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需要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需要组织听证。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可以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早一点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校需要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师因开展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出现纠纷,学校需要及时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可以因教师开展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教师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情节轻微的,学校需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需要暂停履行职责或者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给学生身心导致伤害,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教师需要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开展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需要履行对孩子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学生进行管教。家长对教师开展的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觉得教师行为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需要根据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需要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情形严重的,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则第十条开展的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学校需要成立由学校负责人、教师、学生还有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相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需要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学生申诉委员会需要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核查验,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

第十八条 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学校需要专门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方式,提升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每学期末,学校需要将学生受到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信息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质上,制定本地方开展细则或者详细指导学校制定开展细则。

大多数情况下职高旷课会怎么罚?

大多数情况下来说,职高的课程时间和普通的中专初中一样,他们的差不多也是根据教育部具体安排时间进行的,大多数情况下上课时间在八点至八点半启动,假设说您旷课,既然如此那,也是按照教育部,至少会接受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进行通报通报,呃呃,可达到达到一定达到时会进行警告或通报处理,严重时,慧谷退学。

技校班级扣分制度?

1.请假制度: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生病由自己向老师请假,在家这个时间段由家长打电话号码向老师请假。不请假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

2.任何考生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逃学。一人迟到1次扣小组1分,一人早退1次扣小组1分,逃学一次扣小组10分,还该小组本周不可以评为优秀小组。

3.中午这个时间段任何考生不可以在学校逗留。发现一次每人扣小组1分。

4.下午放学后4点5分以前全部考生一定要离开教室,发现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干值日的考生一定要在4点10以前干完并离开教室,发现一次扣该小组2分

5.红领巾每天一定要都戴,发现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星期一、二、三一定要穿校服,发现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

6.尊重老师,对老师有礼貌,不尊重老师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20分,还该小组本月不可以评为优秀小组。

7.有不文明行为被学校摄像头拍到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5分。

8.中午放学站队这个时间段说话打闹的一次一人扣该小组1分。

苏州纺织职工中等职业学校校规?

作为学校内部规定和管理的一些,苏州纺织职工中等职业学校有一套校规,下面这些内容就是其主要内容:

1.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学校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

2.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不参加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管理规则和程序的活动。

3.别穿校服、未经同意私自离开学校、张贴宣传品等违反校规的行为将受到警告或记过等惩罚。

4.遵循学校的课堂规则和程序和考试纪律,不可以抄袭作业,不可以随意替考、串考或违规带手机入考场等作弊行为。

5.遵循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爱护宿舍内设施,不可以在宿舍内饮酒、吸烟、打牌等影响学习的行为。

6.遵循学校的纪律管理制度,不可以进行有害、非法、淫秽等违法犯罪活动。

以上是苏州纺织职工中等职业学校的一部分主要校规,这些规定有助于明确学生的行为规范还有校园的规则和程序管理。

校规详细细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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