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针对云南大学艺术类2023年招生简章,云南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年级下册语文和云南大学美术专业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云南大学艺术类2023年招生...
博士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员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质上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 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第四条 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第五条 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详细开展,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七条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平日工作。
第八条 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开展途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云南大学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质上情况,统筹考虑每个省份(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最近几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处理末尾同分学员的录取还有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云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云南大学按照在每个省份(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百分之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每个省份(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学员,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查合格、体检结果满足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三条 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还是没有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假设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学员。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中毕业考试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学员,按学员高中毕业考试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学员填写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学员的专业志愿。若学员高中毕业考试投档成绩一样,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中毕业考试投档成绩及上面说的三门单科成绩均一样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全部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的学员,假设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暂时还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全部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除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外,学校在调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每个省份(区、市)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满分值不能超出20分。全部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需要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江苏、湖北、福建、辽宁、广东、重庆、河北、湖南等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省(区、市)报考云南大学的学员,须满足云南大学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发布为准。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教育部、原卫生部《有关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带上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全部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全部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开展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云南大学英语专业的云南内学员须参与由云南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或者以上。
第二十二条 云南大学开展“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有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有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分流到详细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启动进行专业培养。
(一)“经济管理类”根据“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根据“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生命化学类”根据“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根据“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涵盖基地班、菁英班。
(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根据“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根据“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互联网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云南大学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每个省份(区、市)详细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发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学员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还有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云南大学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每个省份(区、市)报考云南大学艺术类专业的学员,云南大学认可每个省份(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领导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艺术类学员,根据“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学员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学员文化成绩一样,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非常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学员专业成绩一样,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非常高者。
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学员,在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学员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一样,优先录取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成绩非常高者。
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学员,在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云南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云南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一样,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云南大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还有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写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学员。填写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学员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以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在当地招生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面说的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可以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根据云南大学2021年对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云南大学2021年将在云南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详细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取的费用标准等,按云南教育厅及云南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按云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财政厅、云南教育厅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详细各专业学费标准以云南本科招生网发布为准。
第三十条 云南大学在本科学教育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入口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各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用不一样措施给予资助。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员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质上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 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第四条 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第五条 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详细开展,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七条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平日工作。
第八条 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开展途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云南大学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质上情况,统筹考虑每个省份(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最近几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处理末尾同分学员的录取还有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云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云南大学按照在每个省份(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百分之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每个省份(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学员,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查合格、体检结果满足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三条 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还是没有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假设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学员。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中毕业考试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学员,按学员高中毕业考试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学员填写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学员的专业志愿。若学员高中毕业考试投档成绩一样,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中毕业考试投档成绩及上面说的三门单科成绩均一样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全部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的学员,假设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暂时还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全部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除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外,学校在调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每个省份(区、市)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满分值不能超出20分。全部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需要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江苏、湖北、福建、辽宁、广东、重庆、河北、湖南等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省(区、市)报考云南大学的学员,须满足云南大学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发布为准。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教育部、原卫生部《有关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带上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全部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全部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开展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云南大学英语专业的云南内学员须参与由云南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或者以上。
第二十二条 云南大学开展“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有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有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分流到详细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启动进行专业培养。
(一)“经济管理类”根据“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根据“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生命化学类”根据“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根据“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涵盖基地班、菁英班。
(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根据“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根据“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互联网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云南大学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每个省份(区、市)详细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发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学员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还有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云南大学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每个省份(区、市)报考云南大学艺术类专业的学员,云南大学认可每个省份(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领导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艺术类学员,根据“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学员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学员文化成绩一样,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非常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学员专业成绩一样,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非常高者。
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学员,在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学员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一样,优先录取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成绩非常高者。
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学员,在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云南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云南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一样,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中毕业考试文化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云南大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还有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写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学员。填写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学员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以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在当地招生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面说的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可以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根据云南大学2021年对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云南大学2021年将在云南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详细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取的费用标准等,按云南教育厅及云南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按云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财政厅、云南教育厅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详细各专业学费标准以云南本科招生网发布为准。
第三十条 云南大学在本科学教育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入口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各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用不一样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入学及毕业
第三十一条 云南大学确定的录取名单经每个省份(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向学员发放录取通知。
第三十二条 2021年录取的本科新生,详细深造念书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具体安排为准。
第三十三条 云南大学录取的新生一定要持录取通知、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可以按期报到者,需要向学院请假,请假大多数情况下不可以超越两周。未请假或请假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默认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查验,审核查验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核查验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学员信息等证明材料,与自己实质上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获取云南大学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云南本科毕业证书;满足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云南大学普通高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机构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云南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云南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学员、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那天起施行。如果不小心遇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区、市)高中毕业考试招生政策调整,云南大学将按照当地有关政策制定对应规定,并另外单独发布。
云南的艺术类学员可以报考以下学校:
1. 云南艺术职业学院
2. 昆明艺术职业学院
3. 云南民族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4. 昆明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5. 云南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6.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艺术系
7. 云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8. 西南林业大学人文学院艺术系
9. 保山学院文化艺术与传媒学院
注意:以上名单可能不全面,详细还需以招生信息为准。
有关云南艺学员可以报什么学校该题目我来这样跟你说,云南艺学员可以报考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等艺术类大学。
云南艺学员:理,文化355分,播音与主持艺术233分,可以报什么学校播音与主持专业?曲靖师范学学院。美术专业听说是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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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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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针对画画证书怎么考,猫咪图鉴怎么做和计算艺术专业录入要求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画画证书怎么考有一个初步认识,对于今年数据还未公布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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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针对1米48能上师范吗,身高不足150可以考教师编吗?和报考师范专业身高限制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1米48能上师范吗有一个初步认识,对于今年数据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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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针对江西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材料学比较好的学校和水泥专业的职业学院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江西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有一个初步认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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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针对麻醉转临床可行吗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学麻,处方权取得的规定有哪些和医学麻醉考研调剂信息网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麻醉转临床可行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