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科毕业以后能考研吗,中国航信薪酬福利怎么样啊

临床医学专科毕业以后能考研吗,中国航信薪酬福利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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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科毕业以后能考研吗?

临床医学专科毕业以后是可以考研的。但是,需要大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专科生是以同等学历的身份参与考研的,需毕业工作2年以上才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 有部分学校不接受临床医学专业的大学专科生,需查看招生简章。

3.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满足招生单位的考试报考条件可以考研究生。

4. 专升本后再考已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研究生同意入学考试。

可以考研,临床医学专科学成毕业后可以考研,规定的是毕业后面才可以考研的,天气炎热注意防暑降温避暑祝各位考生端午节安康呀

专科毕业后两年才可以考,其实就是常说的你只可以考12年的研究生,

湖南的医学院有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南华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这四所,这当中,中南大学要求专科生一定要进修过8门本科成绩,南华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原则上不许报考临床专业,这样看来,你只可以报考湖南中医药大学了,假设你是学临床的,假设你愿意,可以问一问学校是不是能考中西医结合专业,假设你就是想学临床,既然如此那,只可以考省外的,如泸州医学院,川北医学院,江苏大学医学院,宁波大学医学院等。

中国航信薪酬福利怎么样?

待遇大多数情况下吧,五险一金,另外还有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其实就是常说的说假设你生病了,基本花不了多少钱,还有每个重要节日有过节费什么的,还有部分其他福利,什么防暑降温费,反正你听说过的福利大多数情况下这里都拥有,本科生,一年到手全部的钱加起来大约8-10万左右,研究生,10-12万左右

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证暂行规定?

1.

工资薪酬工作人员录用后试用期90天,这个时间段每人每月领取基本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增多绩效工资300元,合计1800元,正式工作人员月工资按照工作年限逐年增多;

2.

社会保证,签署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3 装备配置,按照工作需统一免费发放制服和装备

4 平日管理,录用后 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实行军事化管理

西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待遇保证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按照岗位和层级设置的不一样,工资待遇在每月3100元至3900元当中不等,含季度、年绩效工资及各种津补贴,另为其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多一步一步提升工资待遇

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证暂行规定: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印发

《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7〕10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6届3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仔细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1日

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证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依法合理使用辅助性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还有《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陕西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印发〈陕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公告》(陕政办发〔2016〕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质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质上需,由政府出资保证,面向社会招聘或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法招聘使用,为公安机关平日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第三条 全市公安机关各种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根据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文职辅警负责帮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证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帮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公安机关聘用的门卫、保洁等后勤服务人员,各级群防群治组织聘用的治安防范人员等,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

第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承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应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证措施。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和使用工作,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证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主要负责详细指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证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第五条 按照我市社会治安状况、警力编制配置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配置、合理控制并变动调整全市警务辅助人员规模。总的用人额度原则上不能超出全市公安机关授衔民警数量,由市公安局严格控制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总量,变动调整、合理增长。

各分、县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由各分、县局按照实质上需,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意见后,由市公安局报市编办审查核验。[审核通过]后,报省公安厅、省编办审批。

第二章 职责、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文职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可以从事下方罗列出来的非执法岗位的有关辅助工作:

(一)帮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帮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互联网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讯保证、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帮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证工作;

(四)其他可以由文职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七条 勤务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可以从事下方罗列出来的执法岗位的有关辅助工作:

(一)帮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帮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还有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三)帮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帮助维护案(事)件现场规则和程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五)帮助疏导交通,劝阻、纠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道路交通违法信息;

(六)帮助开展戒毒人员平日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七)帮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八)帮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

(九)帮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道路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十)执行公安机关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第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不可以从事下方罗列出来的工作:

(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

(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事项;

(三)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五)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六)审查核验案件;

(七)保管武器、警械;

(八)独自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

(九)法律法规规定一定要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九条 警务辅助人员享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权利:

(一)取得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依法取得工作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医疗等福利待遇;

(三)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五)依法要解答除劳动合同;

(六)受表彰奖励的权利;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需要履行下方罗列出来的义务:

(一)遵循宪法和法律;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仔细履行职责,努力提升工作效率;

(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监督;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管理,执行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循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八)遵循公安机关工作纪律和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规范;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警务辅助人员帮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其履行职责行为的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担负。

第三章 人员招聘

第十二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计划由各级公安机关在核定的用人额度内提出,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财政部门审查核验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各分、县局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公安局备案。

第十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各分、县局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的详细指导下,分别组织开展。招聘工作结束后30日内,由市公安局报省公安厅备案。

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不可以未经同意私自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统一招聘程序和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需要进行笔试考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

第十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达到十八周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很强,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招聘岗位需的其他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孩子、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孩子、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还有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针对技能的人员。

第十六条 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不可以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暂时还没有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三)具有吸毒史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六)其他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第十七条 文职辅警及专业性很强的勤务辅警岗位,需要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针对技能。

第十八条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加大学专科业技术人才的招聘比例,优化人员结构。

对专业技术很强的特定岗位,经市级公安机关同意,可一定程度上调整招聘条件、简化相关程序或采用其他测评方式。

第十九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费用参照《有关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收取的费用等相关问题的公告》(陕价费调发〔2001〕89号)相关费用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质上报名人员数量划拨费用。

第四章 平日管理

第二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遵守“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市公安局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详细指导和监督。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的政工部门负责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详细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平日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性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层级管理,建立层级考查晋升机制。

第二十二条 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的政工部门需要规范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职责,按岗位要求科学合理配置警务辅助人员。

第二十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确定。

第二十四条 在统一招收录取人民警察时,对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予以一定程度上照顾。

第二十五条 按照不一样岗位要求,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需要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主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这当中岗前培训时间很多于15天,培训合格的,才可以具体安排其履行对应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发放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式样和标识根据公安部统一规定执行。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需要履行交接手续。公安机关需要收回所发放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还有装备。

第二十七条 按照工作需,警务辅助人员可以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可以配备或者使用武器。

第二十八条 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需要建立警务辅助人员的人事、工作等管理信息档案,并报市公安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党员、团员参与所在用人单位党组织、团组织活动。

第五章 待遇保证

第三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证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证。经费保证标准由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和财政部门,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确定。

第三十一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标准要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因素,建立增长机制。在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其薪酬标准要和刚才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编者语:具体薪酬标准请看第三个的配套规定)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条件的可以按照岗位的危险性和特殊性,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照《工伤保险规定》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评定为烈士的,烈士遗属享受《烈士褒扬规定》规定的待遇。

第六章 考查和奖惩

第三十四条 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需要建立警务辅助人员考评考查制度,对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形进行考查。考查应坚持严格、科学的原则,客观、全面、公平、合理地确定岗位目标。

第三十五条 考查标准以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查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实绩。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应结合本单位实质上,细化考查标准,并做好考查记录,形成台账。

第三十六条 考查分试用期考查和年考查。试用期考查合格的,从执行正式薪酬的当月起参与年考查。考查结果地运用:

(一)试用期考查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作为是不是正式录用的依据;试用期考查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录用。

(二)年考查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警务辅助人员层级晋升、续聘、解聘、表彰奖励及问责惩处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年考查优秀等次的人员数量,大多数情况下应掌握并熟悉在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总数的百分之10—15%。

第三十八条 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需要建立警务辅助人员表彰奖励管理制度,对在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奉献的警务辅助人员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并重,注重选树典型。

警务辅助人员奖励经费标准,由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财政部门,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三十九条 对警务辅助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由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审批,报市公安局备案。

第四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警务辅助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警务辅助人员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导致严重后果的;

(二)严重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的;

(三)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四)年考查不合格的;

(五)身心状况不合适继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还有工作规定的。

第四十三条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纪律处分,由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决定,决定作出前需要听取警务辅助人员的陈述和申辩,纪律处分决定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警务辅助人员对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市公安局申诉。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需要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对违规招聘使用警务辅助人员还有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混乱、出现严重问题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对现有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区别情况,积极稳妥、分类处理。对不满足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淘汰;对满足条件的,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条件,通过严格考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等方法,规范招聘和管理使用。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与警务辅助人员出现人事(劳动)争议,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双方先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质上,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开展细则及对应配套制度。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那天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日。

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层级管理暂行规定

(编者语:这是第二个)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层级管理,提升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积极性,按照《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质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的学历资质、服务年限、工作能力还有年考查结果等情形,进行岗位层级的确定和晋升。

第三条 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类别,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岗位层级由高至低分为一、二、三级高级辅警,四、五、六级中级辅警,七、八、九、十级初级辅警。

第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层级与工资待遇挂钩。

第二章 岗位层级的确定

第五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签署劳动合同,到公安机关开展辅助性工作时,可以按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的警务辅助人员,根据下列原则第一次确定其岗位层级:

(一)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其他人员确定为十级辅警;

(二)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公安类(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确定为九级辅警;

(三)国家认可的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确定为八级辅警。

第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在我市公安机关内部不一样用人单位间重新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在公安机关工作这个时间段无违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作为确定其岗位层级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 原有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第一次确定岗位层级时,以辅警工作年限及近几年工作考查情况等作为参考依据。

第三章 岗位层级的晋升

第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层级晋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绩效和能力。

(一)十级至五级的辅警每两年晋升一次层级,直至晋升为四级辅警;

(二)三级或者以上辅警实行选升制。三级、二级、一级辅警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总数的15%、百分之10和5%。

第九条 十级辅警至五级辅警晋升至上一级岗位层级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岗位层级这个时间段内,年考查都是合格或者以上等次;

(二)经晋升培训合格的。

第十条 四级或者以上辅警晋升至上一级岗位层级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四级辅警岗位层级工作满2年、在三级辅警岗位层级工作满4年、在二级辅警岗位层级工作满6年,且工作业绩和能力突出的;

(二)原岗位层级这个时间段内,年考查都是合格或者以上等次且至少一次为优秀的;

(三)原岗位层级这个时间段内,取得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个人表彰的;

(四)经晋升培训合格的。

第十一条 警务辅助人员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之一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延期一年晋升岗位层级:

(一)一个年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越一个月;

(二)一个晋升周期内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被用人单位给予警告的;

(三)其他需要延期层级晋升的情形。

第十二条 警务辅助人员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之一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予以降低一级岗位层级:

(一)一个晋升周期内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被用人单位给予警告处理累计两次以上的;

(二)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被用人单位给予记过处分的;

(三)其他情形需要降低岗位层级的。

第十三条 十级至五级的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在年考查中为优秀等次的,可早一点6个月晋升岗位层级。

第十四条 十级辅警至四级辅警的岗位层级晋升由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负责进行审批,在每一年3月和9月统一进行,晋升人员名单定下来以后报市公安局政治部备案。

第十五条 三级或者以上辅警的岗位层级晋升由市公安局各个主管部门和各分、县局报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批,在每一年9月统一进行,拟晋升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正式晋升。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西安市公安局各处室支队和各分、县局。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那天起执行。

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证暂行规定

为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及经费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工作实质上,制定本规定。

一、经费保证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证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严禁挤占公安机关业务经费预算。

二、经费保证范围

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主要涵盖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招聘培训、服装装备、表彰奖励、优待抚恤等平日管理经费和办公经费。

三、薪酬构成和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层级津贴和加班费组成,详细标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试用期辅警薪酬标准。

每月按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加500元执行。

(二)正式辅警薪酬标准。

1.基本工资

根据每月2100元执行。

2.岗位工资

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的不一样岗位类别及高强度工作的劳累程度、技术含量等,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查核验确定,分别是:

文职岗位的辅警:100元/月;

勤务岗位的辅警:200元/月;

具有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专业技术资质或职称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辅警,还有在排爆等高危岗位工作的辅警:300元/月。

3.工龄工资

以警务辅助人员初次签署劳动合同那天起工作满1年,从第2年启动享受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多20元/月,最高200元。

4.层级津贴

十级辅警60元/月、九级辅警80元/月、八级辅警100元/月、七级辅警120元/月、六级辅警140元/月、五级辅警160元/月、四级辅警180元/月、三级辅警220元/月、二级辅警280元/月、一级辅警360元/月。

5.加班费

按人均240元/月计入薪酬。

四、保险和福利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由所在单位缴纳、执行。

(二)警务辅助人员因工受伤、伤残的,按照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依照《工伤保险规定》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公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参照公安民警抚恤相关规定享受抚恤及其他有关待遇;被评定为烈士的,烈士遗属享受《烈士褒扬规定》规定的待遇。

(三)警务辅助人员在岗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按照本次要求规定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各个相关机构可按照岗位的危险性和特殊性,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警务辅助人员的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按省市相关规定核发。

五、公用经费标准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办公(办案)经费根据每人每一年10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

(二)警务辅助人员的服装经费根据每人每一年10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

六、其他

(一)本规定适用于西安市公安局机关各处室支队,还有高新、经开、黑河、洪庆、航天、地铁和浐灞分局。

(二)各区、县公安机关参照本办法,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财政情况,确定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

(三)本规定自公布那天起执行。

银行编外员工真实待遇?

待遇还行。

招商银行编外合同工待遇是五险一金,餐补,过节费等,综合年薪8到10w,综合月薪5到8k,提供住宿。离家近,这个待遇还好。

贵阳招商银行编外人员待遇和正式员工没有太大差别哦。大多数情况下银行正式工的薪资待遇比派遣员工要好得多,差别能达800-1000左右,另一种,正式工和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差不多的,但是,在福利方面,正式员式比派遣员工好一部分。但也不是绝对的,有部分银行,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除了在“交金”方面明显不同外,其他福利待遇都差不多的。

30天在15000左右。

我一个表姐就是行的外包员工,现在他在中信银行已经干了接近一年时间,他所在的岗位是测试工程师,现在他的薪资稳定在30天15000元左右整体来说薪资待遇各方面都还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合适银行直接签署的合同。

工资待遇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工资及奖金 研究生:见习期内5000元/月×12月=60000元(本科为4000元/月,博士研究生为6000元/月)。另在发放30天工资标准的奖金。见习期满后按所聘请任职岗位发放对应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

2、法定福利 医疗、养老、事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第一年自己撤存扣款月800元/月,行内等额补贴800元/月×12月=9600元)。

3、现金福利租房补贴:1800元/月×12月=21600元(聘请任职到经理职位为止,最长不能超出四年);交通费:750元/月×12月=9000元;餐费1:450元/月×12月=5400元;餐费2:400元/月×12月=4800元;防暑降温费(6-9月):1200元/月×4月=4800元; 过节费(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1200元/月×7=8400元。

4、其他福利通讯费:200元/月×12月=2400元;企业年金:退休后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之外提供进一步保证;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之外,另提供部分医疗费用报销;体检:每一年至少一次,选择协和医院、解放军306医院等知名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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