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查什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查什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本文主要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查什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和全国安全生产执法考试资料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查什么有一个初步认识,对于今年数据还未公布且时效性较强或政策频繁变动的内容,也可以通过阅览本文做一个参考了解,希望本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查什么?

一是查阅相关的资料。重点查看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设项目“三同时”、重要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伤亡情况、劳动协议及是不是获取相关证照等。

二是查当成业现场。重点查看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业环境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备、设施、仪器的运转情况、安全警示标志等;有针对性询问现场人员;测量、检测有关设施设备,在现场拍照、记录、取样。除上面说的检查外,还应按照有关行业的详细要求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需要遵循的基本要求有什么?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相关资料,向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偏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需要责令马上排除;重要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途中没办法保证安全的,需要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有关设施、设备;重要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核查验同意,才可以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按照觉得不满足保证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还有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可以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需要涵盖以下内容:

(一)明确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

(二)划分执法责任,详细内容有:

1、明确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

2、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

3、执法的目标和要求;

4、需要担负的法律责任。

(三)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分别落实到各股室及执法人员。

第六条 执法领导小组织建设立健全下方罗列出来的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一)重要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

(三)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监督稽查制度;

(五)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制度;

(七)安全生产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查评议和奖惩制度。

第七条 各股室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详细行政行为,一定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不可以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

第八条 执法领导小组织建设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各股室按职能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和举报,不可以拒绝和推诿。

第九条 各股室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需要及时上报执法领导小组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应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要求:

(一)满足管辖和职权范围;

(二)事实了解,证据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满足相关标准;

(四)执法程序合法;

(五)行政处罚合法、一定程度上。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水平,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开展,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执法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的副局长兼任。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局实质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安全生产行政法责任制是蕉岭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证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第三条 实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涵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行政强制措施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 实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第四条 执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接受县人大和上级安全生产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职能调整及时进行修订。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五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需要涵盖以下内容:(一)明确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二)划分执法责任,详细内容有:1、明确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2、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3、执法的目标和要求;4、需要担负的法律责任。(三)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分别落实到各股室及执法人员。第六条 执法领导小组织建设立健全下方罗列出来的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一)重要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三)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四)安全生产监督稽查制度;(五)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制度;(七)安全生产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查评议和奖惩制度。第七条 各股室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详细行政行为,一定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不可以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第八条 执法领导小组织建设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各股室按职能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和举报,不可以拒绝和推诿。第九条 各股室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需要及时上报执法领导小组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应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要求:(一)满足管辖和职权范围;(二)事实了解,证据充分;(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满足相关标准;(四)执法程序合法;(五)行政处罚合法、一定程度上。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第三章 监督第十二条 局办公室和执法监察股负责安全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工作,其职责是:(一)开展过错责任追究;(二)参加重要执法和听证活动;(三)对重要案件的调查处理开展监督;(四)组织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查。第四章 考查第十三条 执法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各股室和执法人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查,并自觉接受县人大和上级安全生产行政部门对执法责任制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查需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议考查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查的标准、过程和结果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发布。第十六条 执法领导小组对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中获取显著成绩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查结果不合格的股室和执法人员需要针对其不合格内容限期整改,针对整改不力的,取消股室负责人、详细行政执法人员评优评先资格。第五章 过错责任追究第十七条 过错责任追究需要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客观公正。第十八条 在对责任人做出处理前,需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证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第十九条 局长为安全生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执法人员直接担负对应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途中,因有意或恶意或重要过失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之一的,需要追究对应责任:(一)超越法定权限的;(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够的;(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四)违反法定程序的;(五)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六)依法需要作为而不作为的;(七)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清导致重要过失的;(九)其它违法行为。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第二十条规定情形的,执法领导小组可以按照情节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待岗学习。情节严重,导致严重后果的,提请县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并导致严重社会影响的,执法领导小组需要给予通报批评,详细执法人员该年考查中默认为“不称职”。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过错责任是指执法人员因有意或恶意或重要过失所导致的不良结果应担负的责任。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蕉岭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执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在内容框中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需要及时报告,并在5日内报所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什么执法权限?

参见《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相关资料,向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偏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需要责令马上排除;重要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途中没办法保证安全的,需要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有关设施、设备;重要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核查验同意,才可以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按照觉得不满足保证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还有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可以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安监执法进厂需出示什么?

安监局的执法人员大多数情况下会有这巡查证和执法证,假设在执行公务时,应该对企业负责人先出示以上有关证件,特别是执法证已示表达身份,毕竟往后的工作如:写整改指令书等具法律效果的文书时是要写上执法人员的有关资料的。

安监执法进厂需出示工作证

安全生产记录保存期限不可以小于?

不小于3年。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推迟的,需要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推迟手续。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查发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查管理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三年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比如:某城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大队的科员是要战斗在一线的吗?这工作危险吗?

假设是山区县既然如此那,就存在一定危险性,因为山区县有矿山,一线工作人员在执法检查时肯定要下井的。要是大多数情况下城市危险性不大。下面详细讲解一下:

1、执法大队科员主要负责的是平日检查行政处罚,假设辖区内有煤矿或者非煤矿山,会存在一定危险性,但危险性没有驻矿安全员大。雇员制,属于编外人员,出事或者执法程序出问题,会被开除,没有正式员工既然如此那,有保证,还工资不高;

2、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没有工作危险,主要是工作责任相对较大,外编的安全员,工作待遇,外编是不如正式的,工资一月基本1500,外加伙食补贴和节假日补贴,福利是很好的,基本工资太低了,正式的待遇高出不少;

3、男女工作分配明显不同,女同事全部在办公室当任文职工作的,整理下台账什么的。扩展资料:执法大队科员主要负责的是平日检查行政处罚,假设辖区内有煤矿或者非煤矿山,会存在一定危险性,但危险性没有驻矿安全员大。雇员制,属于编外人员,出事或者执法程序出问题,会被开除,没有正式员工既然如此那,有保证,还工资不高。安监局在中央一级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前身是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级和县级也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的地区设办事机构)。

以上就是本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查什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关注博宇考试网了解更多关于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查什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和护士考试的相关信息。

本文链接:https://bbs.china-share.com/news/285614.html

发布于:博宇考试网(https://bbs.china-share.com)>>> 护士考试栏目

投稿人:网友投稿

说明:因政策和内容的变化,上文内容可供参考,最终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博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ffsad111@foxmail.com

TAG标签: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有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全国安全生产执法考试资料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查什么   

护士考试热门资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