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异地高考政策,2023年广东计生条例全文

2023年广东异地高考政策,2023年广东计生条例全文
本文主要针对2023年广东异地高考政策,2023年广东计生条例全文和2016广东省考公告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2023年广东异地高考政策有一个初步认识,对于今年数据还未公布且时效性较强或政策频繁变动的内容,也可以通过阅览本文做一个参考了解,希望本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

2021年广东异地高中毕业考试政策?

  根据《有关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详细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有关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公告》(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孩子在广东入户的.,随迁孩子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自2013年起可以在广东报名参与高中毕业考试,并可与入户地户籍学员同等录取。

  (二)随迁孩子深造念书中职学校在广东参与高中毕业考试的条件。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认定的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参与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孩子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4年起可以在广东报名参与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广东户籍学员同等录取。

  (三)随迁孩子深造念书普通高中在广东参与高中毕业考试的条件。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认定的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参与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孩子在广东参与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6年起可以在广东报名参与高中毕业考试,与广东户籍学员同等录取。

  (四)其他。

  对不满足以上条件的随迁孩子,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以在广东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与录取。详细办法由省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证、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订。必要时,可视开展情况和国家相关规定对考试报名条件进行一定程度上调整

2021广东高中毕业考试报名政策已经出台,《2021广东异地高中毕业考试政策:广东随迁孩子异地高中毕业考试考试报考条件》,供考生们和家长参考。

  考试报考条件

  (一)下方罗列出来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普通高中毕业考试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满足有关要求的同时,还须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户籍,且出生后第一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居民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满足《广东人才优粤卡开展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满足《中共广东委广东人民政府有关提高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质上深造念书。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学员,且满足以下要求:

  (1)应届生

  (1)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中毕业考试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质上深造念书,且高中毕业考试报名结束(2020年11月10日)前具有我省户籍的。

  (2)学员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学员获取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够3年并实质上深造念书的。即学员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质上深造念书。

  (3)学员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学员获取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够3年并实质上深造念书的。即学员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学员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质上深造念书

2016广东计生规定?

2016年新修订《广东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达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升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质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还有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需要遵循本规定。

  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常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高质量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与增多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升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真实,出现弄虚作假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考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规定的详细开展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相关工作部门需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需要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需要帮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需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整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需要具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组织开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全国人口发展规划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质上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故将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开展方案并组织开展。

  第十一条 省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制度,市、县(区)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兼职单位制度。兼职委员单位和兼职单位需要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制定开展的详细措施。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详细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需要按照需,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计划生育的详细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需要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详细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大型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才可以以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需要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可以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平日管理。

  第十七条 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需要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影视、广播、文艺等大众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工作的义务。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

  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孩子的,属于超生。

  第十九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因孩子死亡无孩子的,可再生育两个孩子;

  (二)因孩子死亡唯有一个孩子的,可再生育一胎孩子;

  (三)其他满足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

  根据前款规定对再生育孩子的申请作出的批准,需要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根据促进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条 归侨、侨眷的生育,户籍在本省但居住在境外的公民的生育,还有配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省同胞、外国人在本省生育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开展避孕节育手术,需要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已采用绝育手术的夫妻,满足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

  第二十三条 不允许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不允许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2016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就业是那些情况?

广东警官职业学院是只属于省的一所大学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目前已经更名为广东警官学院,为省属二本院校。

因针对这个问题校在广东是唯一一所类高等院校,再就业上具有排他性,参与这种类型公检法司的招聘占有绝对优势。

广东学考200分能上哪个院校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按照学校近几年招生录取情况了解到,该校2016年在广东地区文理科投档线都是245分;2018年该校在广东地区理科投档线为209分,文科投档线为350分。

按照2019年全国院校在广东高中毕业考试投档线数据分析,广东高中毕业考试理科200分能上的大学有广西外国语学院、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高中毕业考试文科200分能上的大学有广西外国语学院、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等。

二、广东高中毕业考试理科200分能上什么大学

1、2019年广西外国语学院在广东专科批最低录取成绩分数线为198分;2019年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批次专科批控制线为160分;2019年广东理科200分的位次为326491。

2、2019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在广东专科批最低录取成绩分数线为195分;2019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批次专科批控制线为160分;2019年广东理科200分的位次为326491。

3、2019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在广东专科批最低录取成绩分数线为202分;2019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批次专科批控制线为160分;2019年广东理科200分的位次为326491。

4、2019年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广东专科批最低录取成绩分数线为195分;2019年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批次专科批控制线为160分;2019年广东理科200分的位次为326491。

5、2019年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在广东专科批最低录取成绩分数线为197分;2019年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批次专科批控制线为160分;2019年广东理科200分的位次为32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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