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术改革实施方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终极目标

国家职业技术改革实施方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终极目标

国家职业技术改革开展方案?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开展方案》,于2023年由国务院印发执行。该开展方案提出了职业教育改革的整体要求与目标。明确了改革的详细指标。提出了职业教育改革的详细措施,一是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

二是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

三是促进产教融合。

四是建设多元化办学格局。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和保证等有关要求。

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1+X证书,“1”为学历证书,“X”为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开展方案》。《方案》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一样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开展方案

两种不一样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一样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为我们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社会吸引力持续性提高,具备了基本达到现代化的很多有利条件和良好工作基础。随着我们国内进入新的蓬勃发展和进步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持续性提高,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隐藏在整体中,却又能一眼看出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们国内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加办学的动力不够、促进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到了一定要下大力气抓好时。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开展方案。

整体要求与目标

提高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详细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突出的位置。牢固培养新发展观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达到更优质更充分就业需,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经过5—23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行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升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加、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高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国家竞争力提供高质量人才资源支撑。

详细指标

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

到2023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建成覆盖大多数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企业参加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很大提高,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大多数情况下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越一半,分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Team。从2023年启动,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始“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

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

(一)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

把控掌握好正确的改革方向,根据“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的原则,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学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为服务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和职业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证与人才支持。建立健全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考试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办学标准,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整个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加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加举行各种职业教育。逐步递次推动资历框架建设,探索达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二)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大部分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省级统筹,建好办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州、盟)原则上至少建设一所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的中等职业学校。详细指导各地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科学配置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办好内地少数民族中职班。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各位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

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有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逐步递次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

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法,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高等职业学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建立“职教高中毕业考试”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升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各种入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开始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按照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满足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四)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制定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不需要考试入学政策,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把军队有关的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大体系,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这个时间段获取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技术技能水平。落实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策,推动地方院校与军队院校有效对接,推动高质量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建立军地互联网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制订详细政策办法,支持合适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为促进退役军人尤其是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作出奉献。

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

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

(五)完善教育教学有关标准。

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高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完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范职业院校设置;开展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提高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持续更新并逐步递次推动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开展。夯实和发展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

(六)开始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详细管理办法,开始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学历证书作用,奠定学生持续时间发展基础,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获取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查院校外、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开展(技工院校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负责),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领导组织制定职业标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职业标准牵头组织开发教学等有关标准。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院校外培训也可以面向在学校念书学生。各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着遇。院校内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的综合能力。

(七)开展优质职业培训。

落实职业院校开展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根据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学校念书学生和我们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自2023年启动,紧跟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在10个左右技术技能人才缺失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提高实训内容、提升师资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并履行好监管职责,有关下属机构要优化服务,针对违规收取费用的要严肃处理。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入口通道,鼓励其持续取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有关待遇。对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开学校还没有工作或是正在找工作但还没有入职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八)达到学习成果的认定、累积和转换。

提高逐步递次推动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从2023年启动,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达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反映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累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入口通道。职业院校对获取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按照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获取学历证书。对接受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并获取毕业证书的学生,在参与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不需要考试部分内容。从2023年起,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开展试点工作,制定满足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

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推动校企合作

(九)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

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一年调整1次专业。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高质量资源覆盖面。遴选认定一大批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考试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考试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每3年修订1次考试教材,这当中专业考试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变动更新。适应“网络+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法方式,逐步递次推动虚拟工厂等互联网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十)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

职业院校需要按照自己特点和人才培养需,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非常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需要依法履行开展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加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取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详细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有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满足条件的,可以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厚植企业担负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十一)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改变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缺失领域,统筹各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高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加,详细指导各地各校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升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学校念书生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高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从2023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有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一定程度上放宽学历方面要求,2023年起基本不可以再从应届生中招聘。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优化结构布局,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行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开展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一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探索组织建设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Team,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法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请任职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建设多元办学格局

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

(十三)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行优质职业教育。

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逐步递次推动职能转变,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尤其是大企业举行优质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程度上支持。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2023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加。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全部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种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十四)做优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

职业教育涵盖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根据国家教学标准和规定职责完成教学任务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同时,也一定要改变社会力量,补充校园不够,助力校园办学。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职业标准、教学标准完成的职业技能培训,要更多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等参加开展。政府通过放宽准入,严格末端监督执法,严格控制数量,扶优、扶大、扶强,保证培训质量和学生能力水平。要根据在已成熟的品牌中遴选一批、在成长中的品牌中培育一批、在有需但还没有建立项目标领域中规划一批的原则,以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培训评价组织,优先从制订过国家职业标准并且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标准考试教材编写,具有专家、师资团队Team、资金实力和5年以上优秀培训业绩的机构中选择。培训评价组织应对接职业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按相关规定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负责开展职业技能考查、评价和证书发放。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产生乱培训、滥发证情况。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政府,为培训评价组织提供好服务环境支持,不可以以任何方法收取费用或干预企业办学行为。

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证政策

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

(十五)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高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重要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缺失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建立国家技术技能大师库,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大师小型公司,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加国家重要工程项目联合攻关。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与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着遇。一步一步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尤其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可以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都可以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与相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过往经历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

(十六)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政府要按规定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在保证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一定程度上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各地在继续夯实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23元的基础上,按照发展需和财力可能一步一步提升拨款水平。组织开展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高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经费投入要进一步突出改革导向,支持校企合作,注重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变动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健全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

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

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十七)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

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还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从2023年起,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开展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告制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加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查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查、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听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情况汇报。

(十八)支持组织建设国家职业教育详细指导咨询委员会。

为把控掌握正确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创新我们国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模式,提出重要政策研究建议,参加起草、制订国家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开展重要改革大数据细分研究,提供各自不同的咨询意见,进一步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规划并审议职业教育标准等,在政府详细指导下组织建设国家职业教育详细指导咨询委员会。成员涵盖政府人员、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管理专家、职业教育研究人员、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热心职业教育的人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法,听取咨询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鼓励社会和民间智库参加。政府可以委托国家职业教育详细指导咨询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对全国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校企合作企业、培训评价组织的教育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方法模式、师资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高等情形,进行详细指导、考查、评估等。

做好改革组织开展工作

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引导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详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教育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控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详细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逐步递次推动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使各种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努力达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十)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引导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职业教育引导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税务、扶贫等单位组成,国务院分管教育引导工作的副总理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引导工作,研究协调处理工作中重要问题,听取国家职业教育详细指导咨询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部署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要事项,每一年召开两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就相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引导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相关的职业教育引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有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和区域战略规划、重要项目具体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还有中专学校改革创新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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