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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单选题】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 19810元”,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
是()。
A.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为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
B.支票无效
C.支票有效,以中文记载为准
D.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根据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2014•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持票人可以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有()。
A.承兑附条件
B.承兑人被宣告破产
C.付款人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D.出票人被宣告破产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2015•案例分析题】
2015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 A公司向B 公司签发一张以 X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80万元的承兑汇票,汇票票面上签章。3月1日,B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C公司,C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75万元。4月1日,C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以支付房屋租金,D公司对B公司与C公司之的票据买卖事实不知,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 E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因存在严重的问题。5月,E公司被F 公司吸收合并,E 公司注销了工商登记。6月1日,F公司为支付材料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G公司。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能否因B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答案】
(1)C公司不能因为B公司的背书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BC之间是票据买卖行为,没有真实交易关系,所以背书行为无效,C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2) D公司能否因C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答案】
(2)D公司可以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随人未以事实交易关系作为原因关系的背书行为无效,被背书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想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他人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时,受让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票据权利,本题不知情的 D公司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票据权利。
(3)在装饰工程未能验收合格的情况下, D公司E 公司的背书转让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
(3)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有效,根据规定,背书不得附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背书有效。本题中, D公司背书时记载的“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属于附条件背书,所附条件无效,背书有效。
(4) 在X银行背书无偿支付的,G公司应如何证明其是票据权利人呢?
【答案】
(4)根据规定,已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本题中, G公司应当证明: E公司与F公司发生了吸收合并, E公司被注销登记,E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 F公司承受,那么尽管票据不连续,但相关证据证明了 E公司与F公司之间权利转移的原因,G公司就可以主张票据权利.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高度真题班附件:
前段时间上传的时候弄错了,链接分享为税法了,现在已经更过来啦,不好意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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